经审批,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岑智强故意毁坏财物一案启动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现就案由、公开审查的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公告如下:
案由:故意毁坏财物罪
当事人:岑智强
公开审查时间:2019年3月29日 9时30分
公开审查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派驻丹灶检察室
检察官:张芍仪
检察官助理:朱恩鹏
书记员:仝瑞景
主办: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12309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天佑南路11号 邮编:528200
技术支持:南海区政务网络中心 粤ICP备2022077934-1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5020030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