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犯罪嫌疑人周亚勇故意毁坏财物一案作不起诉处理,在做出决定前启动公开听证程序。现就案由、公开听证的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公告如下:
案由:故意毁坏财物罪
当事人:周亚勇
公开审查时间:2019年4月12日 9时30分
公开审查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北副楼三楼公开听证室
检察官:谭志伟
检察官助理:邓耀隆
书记员:冯浩彬
主办: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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