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批,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陈超箭故意毁坏财物一案启动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现就案由、公开审查的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公告如下:
案由:故意毁坏财物罪
当事人:陈超箭
公开审查时间:2019年5月28日 9时30分
公开审查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区听证室
检察官:曹焯波
书记员:邓锦欣
主办: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12309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天佑南路11号 邮编:52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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