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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8-02 17:39:25   来源:区人民检察院

为加强我院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招聘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招聘原则;

(二)公平竞争原则;

(三)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全日制法律大专以上<含第二学位>(B0301或C0301)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3)全日制汉语言文学专业(B050101)、新闻学专业(B050301)或公共事业管理专业(B120401)本科以上;

(说明: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版>)。

6.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182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劳动合同制书记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情形。

、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3日-8月12日17:30止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jcy_zgk@nanhai.gov.cn;

3.报名所需材料:

(1)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报名表》(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司法考试资格证书及其他证件(jpg或pdf版)。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

(3)本人半年内免冠彩色证件照大一寸电子版(jpg格式)。

以上材料可采用压缩包形式(.zip或.rar),以“姓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格式命名文件及邮件主题,发至报名邮箱。

面试前将对上述证件原件进行审核。

应届毕业生入职时需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进行审核。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三)打印《准考证》

确定为考试人选的,我院将《准考证》发送至考生报名邮箱,由考生自行打印。

、考试内容及安排

(一)考试内容

1.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

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申论以及法律政治等综合内容。  

2.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招考职位所需要具备的相关知识、能力、仪表形态、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

(二)考试安排

1.笔试

时间:初定8月17日9:00-11:30(以笔试公告为准)。

地点:(以笔试公告为准)。

笔试由我院委托第三方出题。

2.面试

时间:初定8月25日(以面试公告为准)。

地点:南海区人民检察院4楼会议室(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南路11号)。

根据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详情请留意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http://www.foshannh.jcy.gov.cn)和和南海人才信息网(http://www.nhrc.com.cn/

、体检考察和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成绩所占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60分为合格。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的考生名单,入围体检的考生名单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站(http://www.foshannh.jcy.gov.cn)和南海人才信息网(http://www.nhrc.com.cn/公布。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院组织考察。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况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体检、考察合格的,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录用人选,招聘结果报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备案后,按有关程序用。

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录用后在我院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工资福利待遇

用后,双方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按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有关薪酬待遇标准执行。签订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的基本月薪按80%标准计发;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邵女士 0757-86296523、86296515,手机:18807656086。

     附件: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doc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201982  

 

 

 

 

 

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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