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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办公室修缮工程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02 10:42:15   来源:区人民检察院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驻看守所办公室修缮工程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HJCYJWBZJJ202401

2、项目名称:驻看守所办公室修缮工程

3、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4、预算金额:116000.00元

二、投标人需知: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供应商资格;服务类型是“装修、修缮”且南海区在服务范围内。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 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供应商应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2日至2024年04月08日,每天08:3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南路11号505室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 17:30(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南路11号5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方式:0757-81211234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04月02日

 

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主办: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12309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天佑南路11号 邮编:52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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