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公开听证审查规则,我院于2024年10月14日向社会公告案由、公开听证的时间和地点,公告内容如下:
案件一:
案由:故意伤害
当事人:刘某甲
公开听证时间:2024年10月17日上午9时
公开听证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办案中心听证室
检察官:刘继刚
案件二:
案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当事人:李某甲、田某甲
公开听证时间:2024年10月17日上午9时20分
公开听证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办案中心听证室
检察官:刘继刚
案件三:
案由:故意毁坏财物
当事人:王某甲
公开听证时间:2024年10月17日上午9时40分
公开听证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办案中心听证室
检察官:刘继刚
案件四:
案由:强制猥亵
当事人:钟某甲
公开听证时间:2024年10月17日上午10时
公开听证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办案中心听证室
检察官:庾瀚
案件五:
案由:故意毁坏财物
当事人:苏某甲
公开听证时间:2024年10月17日上午10时15分
公开听证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办案中心听证室
检察官:庾瀚
主办: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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