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HJCYBGS(2025)001
2、项目名称:档案管理人员驻点服务外包项目采购
3、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4、预算金额:100000.00元
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5日至2025年03月31日,每天08:30:00至12:00:00,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南路11号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31日 17:30:00(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南路11号档案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 系 人:高女士
联系方式:0757-81211216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03月25日
附:购买档案驻点外包项目采购需求
一、最高限价:10万元(人民币)
二、资格要求:具有档案服务资质的公司(在佛山市档案局备案,官网可查)
三、服务内容:
1、本单位档案室的日常档案管理工作:比如文书档案、诉讼档案、会计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等各类档案的分类、收集、整理、录入、排序、装盒等归档工作;档案查借阅、复制等档案利用工作;档案管理系统维护、使用;档案史料编研;档案统计等。
2、本单位档案库房的日常管理工作,比如每日库房出入登记、库房温湿度记录、库房安全检查、库房设备维护、库房门窗关闭、库房防虫药物更换、库房卫生检查等。
3、本单位各项档案规章制度的严格执行及完善。
4、办公室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
五、其它事项:
1、驻点外包人员应遵照采购单位规章制度、作息时间和相关岗位职责开展工作。
2、中标单位负责驻点外包人员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计生、基础培训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
主办: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12309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天佑南路11号 邮编:52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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