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审查办理王某某涉嫌强迫交易罪、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一案过程中,发现南海区内多个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人员收受王某某及其下属的贿赂,为王某某的搬运队大开方便之门,对其他搬运队设置工作障碍,使得王某某的施工队获得不正当竞争优势,进而垄断小区装修搬运业务,形成“楼霸”恶势力,严重损害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降低了小区居民的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更有效地管理、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从源头上扫除“楼霸”恶势力滋生土壤,我院对涉案小区主管部门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佛南检公诉建[2019]3号),并组织召开一场听证会,邀请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副局长、物业科骨干成员,以及南海区6个镇街12个小区物业管理人员代表和4个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共25人参加,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保障检察建议的科学性、可行性。
检察建议发出后,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高度重视,并积极回应我院的检察建议:
一、整改与警示教育并行
1、约谈涉案企业,对涉案企业作出诚信扣分处理,并向涉案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目前,涉案企业已完成整改,填补制度漏洞;涉案人员分别已被辞退、自行辞职、降职等处理。
2、召开全区物业服务领域扫黑除恶行业治乱工作部署暨廉政教育培训会议。对近期几起物业管理领域的案件进行情况通报及警示教育,部署物业服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会议还邀请我院刘荆炼检察官做题为“学法懂法守法,廉洁自律从业”的物业管理领域扫黑除恶廉政警示教育讲座,以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可能触犯的刑法条款为切入点,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的剖析物业服务领域的法律及廉政风险,参会240余名物业管理人员获得极大教育。
二、吸纳检察建议
出台《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南海区物业服务领域扫黑除恶打击“楼霸”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南建水函〔2019〕143 号),部署“强化企业规范管理”、“加强项目业务管理”、“落实监管职责”、“加大宣传力度”和“开展自查自纠”等工作,充分吸纳本院检察建议的内容。
三、积极落实检察建议内容:
1、已委托南海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区物协)就物业服务企业完善装修协议调研,并联合区物协法律专务委员会的力量推进该项工作,将在区物协充分调研行业现状及实际情况后制定全区统一的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的装修协议模板,落实主体责任。
2、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施行物业领域“一对一”宣传,对在管物业服务项目派发《扫黑除恶承诺书》和《装饰装修扫黑除恶告知书》,全覆盖全区近 500 个在管物业服务项目。二是派发打击“楼霸”宣传海报,公开监督投诉电话,方便群众举报、投诉;制作“扫黑除恶”打击楼霸和建设工程版的移车贴等特色宣传品共 2 万余份,将扫黑除恶元素以及扫黑除恶微信二维码融合其中,在住宅小区、建筑工地、房地产公司、市政公园等显著位置合计派发 1 万份的扫黑除恶宣传手册、调查问卷。三是在南海区千灯湖广场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借助“千灯湖乐跑”平台,设置“扫黑除恶服务站”摊位,制作“扫黑除恶朋友圈”展板,供参与群众拍照留念转发朋友圈;向前来参加乐跑的群众派发了《扫黑除恶 30 问》、《典型案例》等宣传品。四是积极开展以“一书”、“一片”、“一展”、“一册”为重点的第三轮集中宣讲活动,共计召开 20 多场宣讲活动,参与人员约 700 多人,派发成果宣传册 1000 余份。
3、开展小区综合治理工作,逐步推进党建引领入小区的工作,加强与辖区内居委会、业委会的联系,及时了解诉求,协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
4、出台《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建立物业服务领域扫黑除恶行业治理专项斗争工作机制的通知》(南建水函〔2019〕32 号)、《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开展 2019 年物业管理项目检查的通知》(南建水函〔2019〕133 号),将扫黑除恶和日常物业服务行业治理工作结合起来。
5、结合投诉处理机制,由分管领导带队,对涉案小区、投诉热点小区进行明察暗访,将纠纷调处和检查有机结合。不定期对辖区内物业小区开展不预先告知的暗访,对前期有线索办理的小区进行“回头看”、对举报人进行回访;由镇街房管所对敏感小区进行定期巡查,涉及物业小区 21个。
6、设立“红黑名单”制度,完善企业诚信管理。严格按照《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办法》,对物业企业、项目经理进行诚信管理,每年根据诚信分值进行分级并向社会公布。下一步,将结合“物业管理平台”的开发、使用,将平台与诚信建设结合推进,通过科学化手段设立“红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状况,定期推送相关信用状况信息到相关部门,要求将失信记录纳入企业、个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去,从而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的整体服务品质。
我院借助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在替住建部门排忧解难的同时,也履行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增强了检察建议的刚性,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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