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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以改革创新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获区人大高度评价
发布时间: 2015-06-23 15:27:00   来源:检察院

    近年来,我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顺应我国司法改革潮流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扎实稳妥地实施一系列改革措施,推动了检察事业的长足发展。日前,南海区人大常委会在召开主任会议专题听取我院关于改革创新的工作汇报后,高度评价我院“在创新检察工作机制上作风务实、工作深入、成效显著,有效破除了制约检察职能充分发挥的瓶颈和障碍,有力提升了法律监督能力和检察机关形象,极大锻炼了检察官队伍,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们的做法和体会是:

一、主要做法

(一)创新案件和人员管理机制,提升检察工作专业化分类管理水平

    我院紧扣检察工作的司法属性,引入程序监督、分类管理等原则理念,大胆改革传统的案件管理、人员管理和案件办理模式,凸显公正、效率、司法为民等价值追求。一是2005年在全省率先设立“案件管理中心”,成功革除了传统案管模式的种种弊病,取得了规范案件管理流程、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促进人员分类管理和专业化建设的显著成效,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和广大兄弟检察院的认可,成为引发案件管理机制改革迅速在全市、全省和全国蔓延的星星之火。二是2006年首创“公诉人员层级管理”机制,将公诉案件分为重大、普通和简易程序三类,将公诉人员分为主诉检察官、主诉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三层,对应承办三类案件,实现了“人员分层,案件分类,职责分流”的专业化办案模式,促进了人员的优化配置、案件的繁简分流和资源的充分利用,极大提升了公诉业务水平,打造出了一支高素质的公诉队伍三是2005以来成功打造“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专业化工作机制”。我院先后设立未成年人案件专责小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对未成年人案件实行专人负责、捕诉合一、分案起诉的办案机制,引入社会调查、心理辅导、心理矫治、亲情会见、亲情视频、庭审教育、案后跟踪等帮教措施,并深入校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构建了“惩治、教育、挽救、预防”一体化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新机制。

(二)创新法律监督机制,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我院着力破除立案监督、审判监督、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方面的难题,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强化立案监督。2005年以来,我院大力推动在全区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以衔接机制为平台,不断加强沟通、消除分歧、增进共识、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增强合力,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犯罪案件的数量,“瘦肉精”、“毒牛肉”等一批社会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件得以成功查处。二是探索环境公益诉讼新路径,拓展民行法律监督职能。2008年,我院以丹灶4.21重大环境污染案为试点,历经三年努力,成功以督促和支持起诉方式启动全市首宗环境公益诉讼,帮助地方政府成功追究非法倾倒含酚废油渣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相关企业和人员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为各地检察机关探索公益诉讼提供了借鉴和参考。三是率先开展量刑建议探索,强化刑事审判监督。2009年以来,我院以南海法院开展全国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为契机,同步推进量刑建议的探索和实践,有效实现了审判监督关口的前移,发挥出了规范量刑裁量权、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良好效果。今年上半年,我院共发出量刑建议 2401份,采纳率达92%,刑事判决的公正性得到有力保障。

(三)深化检察室工作机制,促进检力下沉、职能下移

    我院主动适应当前南海各镇街因经济高速发展、权力进一步下放而带来的不稳定因素增多、社会矛盾日益复杂、社会管理难度加大、群众民主法治需求上升等新形势,着力构建“一镇一室”的检察室工作架构,推动检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全力服务和保障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大局。我院八个检察室充分发挥扎根层级、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开展信访维稳、法制宣传、犯罪预防、帮教随访、法律监督、线索收集、协助办案等工作,主动服务镇街“三旧”改造、污染企业关停整改、征地拆迁以及村居两委干部换届选举等中心工作,赢得党委政府和群众的一致认可,被省检察院确定为全省开展检察室工作试点单位。

(四)建立健全内外监督机制,规范自身执法办案行为

    检察机关如何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是保障检察权正确实施、树立检察权威的关键。我院通过以下三方面改革来加强和完善自身的监督制约:一是强化检察委员会的集体决策和监督指导作用。近年来,我院在坚持检委会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决定,有力保障案件依法公正办理、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基础上,先后实施了检察委员会对不捕案件事后审查、对主诉检察官跟庭考察和对主办检察官业务考评等多项新机制,有效强化对办案活动的监督考核,规范了干警的执法行为。二是积极实施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加强对本院自侦案件的监督,增强干警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有效促进干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三是积极实施阳光检务工程,以公开促公平、保公正。

二、工作体会

    我院的改革创新之所以能够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既源于检察机关自身求新求变的内在需求,更得益于全区以及全市、全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良好氛围。我们有如下几点体会:

(一)把握规律、服务大局是前提。

    作为一个基层检察院,任何改革都必须在现有法律框架体系内进行,并且符合司法特性、检察工作规律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才能够确保改革的合法性和生命力。我院的改革创新均以此为首要前提,一切从社会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出发,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紧密结合国情、地情和院情,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进行深入的调研分析。我院案件管理中心之所以得到广泛的认可并最终获得上级采纳,正是因为切中了传统案件管理机制的时弊,顺应了检察机关专业化建设的潮流和趋势。

(二)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是根本。

    检察改革需要持之以恒地探索、检验、反思、改进、完善和深化,才能不断地自我超越、永葆先进。2006年我院在公诉科、侦监科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责小组,实行专案专办,多措并举帮教失足未成年人,一时引领了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潮流。但随着形势的发展,专责小组模式已难以适应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发展的新趋势,我院及时深化改革,成立专门办案科室,并不断创新办案、帮教、预防措施,保持了该项工作的领先位置。

(三)加强沟通、争取支持是保证。

    检察工作是整个庞大的社会管理系统和司法体系中的一环。因此,检察改革的成功需要各方面的支持配合,并最终获得群众认可。我院在推行改革过程中,注重及时向上级检察机关和市、区领导汇报工作、反映问题,充分利用检察信息、媒体宣传平台展现我院改革创新的成效,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吸引社会关注,赢得上级认可。如在实施检察室工作机制改革过程中,我院戴景田检察长多次深入镇街走访调研,主动向区领导汇报情况,办公室编写多期检察信息,引起了现任佛山市委书记、时任南海区委书记李贻伟的高度关注,为我院在全省率先构建“一镇一室”的工作架构铺平了道路。

(四)深入调研、总结提炼是关键。

    我院注重在实施改革过程中,及时对相关改革举措进行成效上的总结和理论上的提升,将工作创新向理论创新的层次推进,为检察改革提供理论支撑,推动改革持续深入开展。近年来,我院出色完成广东省检察院重点调研课题“案件管理机制研究”,从理论层面论证了案件管理中心机制的合理性、必要性问题,为该机制在全省范围推广提供了模本和经验;公诉人员层级管理机制实施后,及时组织撰写了多篇有深度、有影响的理论成果,并在2009年全省检察长会议上作专题介绍,吸引了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前来学习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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