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以来,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探索建立农村基层廉政风险防范体系,我院狮山检察室大力配合狮山镇开展创建“廉政法纪示范村”活动。经过半年多的探索和实践,创建工作取得良好成效,该镇狮中、永和、联表、小塘等四个村在去年年底顺利通过考核验收,成为首批“廉政法纪示范村”。2010年1月21日,狮山镇举行隆重的“廉政法纪示范村”挂牌仪式,南海区纪委、狮山镇纪委及本院狮山检察室、预防职务犯罪科联合为四个示范村颁发了牌匾。
通过创建活动,四个示范村的村容村风焕发出崭新的面貌。村组干部廉洁从政、依法办事、为民服务的意识明显加强,村民议事、村务公开、财务公开、述职述廉、评议干部等各项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的贯彻执行更加到位,民主管理、科学决策的水平不断提升,矛盾排除快捷,干群关系和谐,群众对村干部的满意率大大提升。如狮中村廉政义务监督员麦庆彰在考核时,向镇纪委人员反映:“村小组基本上是吃一餐饭的签单都没有,小组干部即使是办公家事吃饭都自已买单。我们这些村民很满意。”
联合镇街开展创建“廉政法纪示范村”活动,是我院检察室致力于推动农村基层廉政建设向制度和机制的层面深入开展的的一次积极尝试和有益探索。在创建活动过程中,我院狮山检察室积极参与制定方案、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和考核验收的全过程,职务犯罪预防科亦积极为方案提供参考意见。狮山镇纪委反映,检察机关的参与,有效提升了创建活动的规范化水平,增强了考核工作的公信力,保障了整个活动的顺畅开展。
目前,我院狮山检察室正进一步协助该镇总结、推广示范村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将创建“廉政法纪示范村”活动有计划、分步骤在全镇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