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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批捕十四名以传销为掩饰的抢劫团伙
发布时间: 2015-10-27 15:44:52   来源:检察院

近日,我院以抢劫罪批准逮捕黄某、黄桂某等十四名犯罪嫌疑人。该案以犯罪嫌疑人以找工作、交朋友等借口,欺骗被害人来到我区后,强迫被害人购买并不真实存在的产品,成为传销组织成员,并通过搜身、限制人身自由、胁迫被害人打电话找亲友要钱、交伙食费等方式,抢劫多名被害人的财物。对犯罪嫌疑人的批捕严厉打击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

经审查,该团伙在犯罪嫌疑人黄某、黄桂某受意下,通过互联网QQ物识作案目标,以介绍女朋友或介绍高薪工作为由,将受害人骗至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后安排犯罪嫌疑人农小晶等女性将受害人带至大沥沥园东南后巷六号703房出租屋,交由犯罪嫌疑人林声某、冯尚某,联合犯罪嫌疑人农林某等人使用搜身、威胁、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暴力手段抢劫多名受害人的财物,同时使用暴力手段获取受害人的银行卡密码,威逼受害人虚构各借口,欺骗亲戚、朋友等人汇钱到事主的银行卡帐户上,由黄桂某到银行柜员机进行提现。与此同时使用上述手段威逼受害人强迫加入该团伙、该团伙建立以总管—经理—主任—代表—业务员的架构进行层级管理,实施各层发展下线管理的模式,“金字塔”式使用暴力手段,每份2800元,每15份晋升一级的规定强迫受害人加入,按15%20%30%由下往上提成佣金,来逐级发展下线的组织形式进行运作。至呈捕时止,共有五名被害人报案。

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众多,由于其集团犯罪的特点,社会危害性极大,涉及抢劫、非法拘禁、传销、信用卡诈骗等多项罪名的认定,办案时间非常紧。经办人克服身体不适的困难,连续加班,仅用三天时间制作了长达80页的审查报告。并发出详细补充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扩线侦查。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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