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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控申科参与省市区三级联合接访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发布时间: 2015-11-13 15:45:41   来源:检察院

为了化解复杂信访案件,近日,广东省检察院控告处在我院进行省市区三级联合接访,对不服我院不捕决定的信访人龙某某进行耐心接访和释法说理工作。本次接访是首次在我院进行三级联合接访,既解决了信访人的诉求,也体现了省检察院对我院控申工作的支持和重视。

一、 基本案情:

唐某某是一名建筑行业承包商,因承包多处工程资金不足,欠下债务并拖欠工人工资。为了偿还债务,唐某某在200812月至20096月期间,分别向冯某某借款75万元、龙某某借款31万元、罗某某借款7万元。200910月份左右,唐某某因无法偿还相关债务,便更换手机号码,离开佛山,断绝与上述借款人的联系。案发后,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我院呈捕唐某某。经认真审查,我院认为难以认定唐某某具有非法占有故意,构成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

龙某某因不服该不捕决定,不断到我院、佛山市检察院和广东省检察院上访,三级检察院的控申部门和市、区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部门均分别积极向龙某某进行释法说理,龙某某仍然不满意继续上访。

二、具体作法

1.事前认真沟通、准备。为了化解复杂信访案件,广东省检察院控告处决定在我院对省市区三级联合接访。我院控申科积极参加并做好前期的联系工作,接访前详细向参加接访的工作人员介绍了我院办理龙某某信访案件的相关情况,并提供该案的相关档案进行查阅。

2.事中耐心释法、答疑。35日上午,由省院控告处领导主持,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及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分别派员在我院接访大厅联合接访了龙某某。在接访中,参加接访的工作人员详细倾听龙某某的诉求和反映的问题,省院控告处领导向龙某某细致询问了案件的有关情况并对其问题进行解答。龙某某对接访工作表示满意,并感谢接访的工作人员。

3.事后联合协商解决。接访龙某某后,接访工作人员召开会议共同研究商议处理龙某某信访案件的措施,达成由公安机关就龙某某提出的问题继续进行侦查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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