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经公安部统一部署,我区打掉了1120系列专案中利用“e租宝”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一个分支机构。近日,经过我院严格依法审查,对该分支机构的负责人陈某某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
经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女,26岁,广东江门人,担任上海仁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公司负责人。“e租宝”全称为“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钰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以高收益、低风险、灵活支取等噱头,在各地设立分公司和代销公司,骗取群众投资6款预期年化收益率在9%到14.6%之间不等的金融产品,其中,上海仁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钰诚集团位于上海的子公司,主营 “e租宝”销售业务。2015年8月,经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筹办,上海仁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公司正式成立,由其担任公司负责人,之后利用“e租宝”平台向社会公众推介,共非法吸收了478人次共1000多万元的公众投资。2015年12月,“e租宝”总公司相关负责人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之后不久,南海分公司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被抓获归案。
通过办案,我院发现“e租宝”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利用网络平台,公开向全国吸存,还对外承诺还本付息,很容易诱导不明真相人员上当受骗。二是担任地区经理的人员,大多具有金融业背景和较强的人脉资源。如本案中疑犯陈某某原在银行和信托公司做过,具有金融理财方面的工作经验和能力,后被猎头公司看中介绍给钰诚集团,由钰诚集团以高薪引诱挖角,进而从事组建佛山南海分公司的相关业务。三是具有非常完善的层级管理体系。在总公司下面设立子公司,子公司设董事长、总裁和后勤总部,后勤下设6个部门,分别是督导组、人事、大区总监(管理部)、运营部、市场部、综合管理,其中大区总监(管理部)的业务同时要受后勤总部下设的督导部管理;大区总监下设6个部门,分别是督导、人事、城市经理、运营部、市场部、综合管理,从而形成了总公司-子公司-大区-分公司的四级管理体系。四是人员和绩效管理完备。通过制定“基本法”(安信惠鑫财富端营销序列薪酬绩效管理办法,业内称为“基本法”),明确公司架构、经营业务、薪酬、绩效及提成计算方法,每个分公司日常开展工作必须遵守该规章制度。同时,“基本法”里面还包括有员工的转正、培训、奖惩等具体方法。上述完整规范的管理体系,为“e租宝”平台快速扩张提供了充足保障。五是经营业务多样化,根据投资时间、收益等,分为E租稳盈、E租财富、E租富享、E租富盈、E租年丰、E租年享等多种金融产品,一般社会群众很难发现这些理财产品有任何不妥之处。六是非常重视员工培训,建立了专业的培训平台。对于新入职的分公司经理,会组织面对面入职培训;分公司经理再按照子公司的培训模式和内容,按照标准化流程对公司内部员工进行培训。同时,每个星期六,上海仁立公司的董事长孙某伟都会通过手机(或者电脑)中的YY软件,实时和所有分公司的在职员工进行语音会议;每周二、四,上海仁立的培训部会对所有分公司的在职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内容包括如何获取业绩、如何说服客人投资购买理财产品以及如何塑造职业心态等。七是大规模的宣传广告起到了推波助澜作用。通过在中央电视台、江苏卫视、广东卫视、高铁、互联网等平台开展广告宣传,并通过中国银行的官网上正式销售,“e租宝”平台在短期内得到了较高关注和较大信任,吸引了大批从业和投资人员。八是公司员工投资上当情形普遍。据统计,南海分公司从2015年8月成立起至2015年12月8日被查处,共非法吸收了478人次10007863.5元投资,其中277人次为公司员工所投资,另外201人次为70名非员工所投资,其中员工投资占了较大比例,这也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明,该类投资具有很大欺骗性,就连从业人员都难以分清其性质。
主办: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12309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天佑南路11号 邮编:528200
技术支持:南海区政务网络中心 粤ICP备2022077934-1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5020030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