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之源,维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水源的污染直接损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近日,生态环境部273个督导组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第一轮督查(“水源地专项督查”),其中,发现二级保护区,即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平沙岛居民生活污水未集中收集处理,积存在沟渠内,通过平沙闸与水源地隔离,检查时发现污水已溢过水闸流入保护区内。
为克服跨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困难,我院民行科知悉该情况后迅速行动,先是与我院派驻西樵检察室到现场勘查拍照,对导致水资源二级保护区污染现场有实际的调查,继而走访西樵镇水务管理所、平沙社区、西樵镇环保办,调查导致平沙岛内污水外溢的根本原因和源头。经查证:平沙岛面积7.2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600人,平沙岛的一部分划入佛山市高明区高明水厂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岛内自2014年建设了两座分散污水处理装置,但未达岛内污水管网全覆盖,岛内兆安围西堤有径水泵2台(电排站)两台,主要用于平沙岛内保障排涝和调度水资源。在二级保护区平沙岛西堤有农家乐三家和800亩农作物种植。岛内污水淤积形成内涝,通过电排站闸口排放或溢出,对水源二级保护区水质污染。
根据调查,南海区环保局、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对环境保护局环保工作、水污染防治负有监管职责,我院民行科启动行政公益诉讼前置程序,向南海区环保局、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分别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主要是督促落实岛内加建污水处理装置,形成岛内污水排放管网全覆盖,责令违规建设的农家乐限期拆迁,加强水利设施电排站的管理,除排涝外不得排水,并对岛内污水淤积情况监测,与环保部门形成合力对闸口排水水质监测等措施。
在送达检察建议书的过程中,民行科干警向环保、水利部门介绍了发出该检察建议的背景和依据,就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进行了说明,建议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依法依规保护水资源。环保、水利部门对我院发出的检察建议高度重视,均表示在期限内迅速整改落实。
下一阶段,民行科将联合西樵检察室继续关注环保、水利部门对水资源保护区污染问题的整改,进一步落实建议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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