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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起诉的一宗利用境外网站传播自拍淫秽物品案,获法院一审判决认定
发布时间: 2021-02-10 14:40:16   来源:区人民检察院

 

互联网传播不雅视频危害社会公德,宣扬淫秽色情,严重扰乱网络秩序,践踏道德法律底线,社会影响恶劣。在商场、景点等公众场所公然拍摄不雅视频,并在互联网上传播,对商家景点本身、社会文明、道德法律构成多重伤害。近期,我院起诉的翟某某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南海区法院一审判决确认本院指控的罪名及事实,以制造、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被告人翟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0元。

2017年至2020年,翟某某在国内的宜家商场以及多个景点村落等地拍摄妻子宋某某的裸露、自慰视频及照片,通过翻墙软件上传至推特、性吧等境外网站牟利。经检验,翟某某拍摄并上传的照片及视频属于淫秽物品。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民警于20205月在中山市抓获翟某某夫妻。本院检察官受邀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了解到该案系2020年初在互联网上传播并引发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宜家不雅视频”案。经与侦查人员座谈沟通、详细查阅案卷等方式,引导侦查取证,为指控犯罪打下良好的证据基础。同时,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及本案证据情况,准确研判,认为翟某某在公共场所拍摄淫秽视频及照片,即使只上传至境外互联网,但互联网信息具有流通性,本案实际上也造成了在国内互联网传播的恶劣社会后果,应当适用我国刑法规制,解决了在中国境内上传淫秽物品至境外网站传播的刑法适用问题。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以翟某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移送本院审查起诉,经本院审查,梳理了翟某某上传境外网站牟利的证据,改变罪名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同时根据翟某某在国内多地拍摄裸体、自慰照片及视频,并在中山市租住地修图美化,认定拍摄照片视频的行为本质上是淫秽物品的产生过程,属于“制作”行为,追加指控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南海区法院判决确认了本院指控的罪名及事实,实现了对涉黄网络犯罪的精准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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