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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发布时间: 2021-02-26 11:12:50   来源:区人民检察院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我院成功起诉一名逃亡26年的犯罪嫌疑人并获法院判决

 

1994年9月22日深夜,犯罪嫌疑人蒋某某伙同钟某某携带斧头等作案工具,来到原南海市沙头镇水南管理区沙溪村祥三小卖部内,假称购买啤酒,并趁被害人卢某某弯腰拿取啤酒时,先后使用斧头将卢某某砍昏在地,致其面部、头部多处损伤(经法医鉴定属轻伤),后蒋某某二人从小卖部内抢取人民币约三百元并逃离现场。同年11月,民警在蒋某某老家将其抓获,并押解其返回南海市。押解途中间,蒋某某通过火车卫生间跳窗逃跑。2020年7月,民警通过网上追逃再次将蒋某某抓获,并向我院呈捕。

鉴于案发时间过于久远,追诉时效的认定较为复杂困难。承办检察官通过对全案证据的详细梳理,发现蒋某某在实施抢劫行为后又实施了脱逃行为,只有通过追加脱逃罪才能有效解决抢劫罪的追诉时限。在上述研判的基础上,承办人通过查阅相关司法解释和大量判例后认为,该案的逃跑行为符合脱逃罪的构成要件,并作出批准逮捕蒋某某的决定,同时指引公安机关通过指纹鉴定、调取同案犯诉讼档案等方式完善证据链条。2020年9月,公安机关以抢劫罪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同年12月承办人追加脱逃罪并向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2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完全采纳我院指控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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