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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先行,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押”
发布时间: 2021-07-20 09:59:50   来源:区人民检察院

今年2月,我院批准逮捕了一宗特大网络交友诈骗案涉案团伙是以传销组织形式管理的以交友诈骗为主要敛财手段的犯罪组织,层级分明、分工明确,案共抓获涉案嫌疑人180多名,团伙连续作案超过3年,查实的被害人多达161人,涉案金额在52万元以上。在少捕慎诉理念指导下,我院在提前介入阶段由四名检察官全面引导侦查机关取证,在证据基本固定的前提下,经审查后建议侦查机关对参与时间短、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嫌疑人可以考虑不采取羁押措施,从源头入手,降低呈捕率“精”后的涉案团伙由四名检察官分案办理,鉴于该团伙连续作案、以犯罪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有主犯在逃等社会危险性,我院最终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共103名

捕后,为了将“慎诉慎押”理念贯彻落实到办案中去,在主管副检察长张豪的指示下,四名检察官依职权主动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但是,这一百多名犯罪嫌疑人中绝大部分为非广东省户籍,出所后无固定住所和收入来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后存在监管困难、脱逃的风险较大,如何防止嫌疑人脱逃、保证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困扰着四名检察官。汇总了承办检察官反映的问题后,第一检察部主任张文娟组织了四名检察官进行联席会议讨论,就羁押必要性审查针对本案统一了标准,对团伙中犯罪地位较低、诈骗金额较少、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的业务员进行初筛,再根据初筛名单要求侦查机关逐一提审核实犯罪嫌疑人是否有退赃意愿并提供合适保证人,承办检察官再亲自联系嫌疑人提供的保证人,核实保证人身份及条件,严把保证人监管关,对于有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来源、有积极监管意愿、代为退赃意愿的保证人,则依职权主动对相应的嫌疑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经主管副检察长批准,我院在侦查阶段先后向侦查机关发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共21份,侦查机关采纳我院建议共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20名,剩余一名嫌疑人的保证人因反悔不愿承担保证责任而没有对该嫌疑人取保候审;在审查起诉阶段,我院依职权主动对3名通过家属或辩护人退赃且提供了合适保证人的犯罪嫌疑人变更了强制措施;移送至法院起诉后,一名辩护人同时向我院以及法院申请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并提交了嫌疑人家属代为退赃的证据材料,我院审查了该嫌疑人符合《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八十条的规定,并向被害人核实了获赔及谅解情况后,向法院发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法院采纳了我院建议,于开庭前变更了该名嫌疑人的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我院自2021年初成为最高检开展“降低羁押率的有效路径与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试点单位之一,从争取各方支持配合、制定工作方案和思维导图、通过数据靶向定位工作短板、统一办案标准、制定分析论证模板、拟定羁押必要性审查标准、出台类案证据审查提示等9个方面加快推进、做实做细降低羁押率试点工作,力争尽快取得实际成效。

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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