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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1月23日在佛山市南海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 2018-05-14 09:05:27   来源:人民检察院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月23日在佛山市南海区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传承品质、成就品牌”的战略部署,深入履职、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一、围绕大局精准服务,为我区现代化建设提供支撑

助力创新驱动战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意见》,营造促进创新创业的法治环境。建立知识产权案件专门办案组织,加强理论实务研究,重点惩治假冒专利权侵犯创新主体商业秘密犯罪,保护企业创新成果。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完善线索通报、信息共享、证据移交、案件协调等协作机制,着力打击链条式、产业化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成功惩治了生产销售假冒五金配件、汽车配件等犯罪团伙。加强对科技创新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力度,维护公平竞争创新环境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侵犯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领域犯罪案件423人,为我区创新驱动战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积极保护人民美好生活环境。参与治理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隐患,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增强打击犯罪合力,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环境污染犯罪127人,成功办理了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非法填埋垃圾毁坏农用地等犯罪案件加强生态文明保护;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46人,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依法保障金融创新。立足我区建立“信用为本跨界共享金融体系工作需要制定《服务广东金融高新区创新发展工作方案》,在全省率先设立金融检察室,构建“打、防、治”一体化工作机制。准确把握金融创新与金融犯罪界限,搭建联席会议、被害人维稳联动等平台合力打击“校园贷”集资诈骗、网络传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互联网金融犯罪。发布金融犯罪典型案件,在《珠江时报》开设检察官释法专栏,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宣讲活动,增强群众金融风险防范意识。

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运用互联网+思维,在全省率先运行“行贿犯罪档案互联网查询系统”,实现“外网受理、内网审核、一键查询、网络送达”,已提供查询服务1.3万份,实现了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走路,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同时,查询结果数据同步传输至区“征信云”平台,助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企业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向企业发出检察建议52条、典型案例13期,提高刑事风险防抗能力。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35585466人,批准逮捕3209485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1627378人,提起公诉50427301人,案件受理总量居佛山市首位。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两抢一盗以及黄赌毒犯罪[],办理了南海“1·18公交车爆炸案等一批大要案,增强群众安全感。重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成功起诉了最高检督办的“飓风1号”特大跨国电信网络犯罪集团,维护公民个人隐私和财产安全。

促进基层依法治理。制定《关于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工作方案》,依法批捕、起诉相关领域犯罪38人,维护正常选举秩序,有力打击了宗族恶势力操控集体经济事务、损害村民利益犯罪。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29人。举办廉洁选举系列宣传,打响镇街检察室“村官廉洁履职轮训基地”品牌,开展村居集体资产管理“三个平台”专题调研,获评我区社会管理创新优秀项目。

开展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注重办案环节的风险研判和矛盾化解,促成和解8宗,受理群众控告申诉252宗,均依法妥善处理。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开展以案释法1143次。深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推进年”活动,司法救助[]4人。针对精神病人救治、非法入境务工等重点领域的类案进行分析,提出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创新。精心打造“同心圆”未成年人系列帮教项目,新增华兴玻璃厂等4个帮教基地[],引入机器人开展“认识校园欺凌,预防校园暴力”主题宣传,取得良好效果。

三、惩防职务犯罪力度不减,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做好动员部署,序推进反贪、反渎等部门人员转隶工作,深入开展清理积压案件线索、久立未决案件和涉案财物“三个专项”工作,线索清积率达94%,案件结案率达96%,做到不留包袱、不留后遗症。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强化使命担当,确保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750人、失职渎职犯罪案件1313人,追缴赃款(物)1100余万元,立案数再创历史新高。依法查办了罗村拆迁系列贪腐案20宗20人,有力打击了三旧改造领域的不正之风。查处了汽车销售人员串通流管站人员虚假办理居住证系列贿赂案件6宗6人。

积极参与创建廉洁政务环境示范区。为现场执法、行政审批、基层站所等重点领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74次,完成预防调研34篇,发出检察建议19份。对北村水系环境综合整治等区重大项目同步预防,督促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吸引2万余名学生参加廉洁明信片传递,将廉洁文化送进千家万户。

四、完善检察监督体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提升诉讼活动监督品质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刑事立案14件、撤案9件、追加逮捕13人、追加起诉84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准逮捕522人,不起诉188通过侦查活动监督平台进行监督3558次,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200份,对侦查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30。依法强化审判监督工作,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提请)抗诉8、发出再审建议1件

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创新发展。积极落实刑诉法新增职责,构建覆盖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和刑事监管活动的监督体系,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40宗,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49次,李某故意伤害案获评2017年度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发现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2起,提出收监建议4份驻看守所检察室被授予“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根据中央部署,突出加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的保护,收集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线索24条,我院报送的南海区某企业偷排污水侵害公共利益案已向法院起诉成为我省非试点检察机关提起的首宗民事公益诉讼案。同时,注重发挥诉前程序作用,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2份,得到积极整改落实,有效维护社会公益。

强化镇街检察室法律监督职能。以派驻镇街检察室为载体,区镇联动,探索开展“加强对派出所侦查活动监督、镇街行政执法监督和镇街两法衔接[]”三项重点工作。尝试在派出所设立“检察官工作室”,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与区行政执法部门拟制《关于建立南海区镇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促进两法衔接机制向镇街延伸,建议移送116宗案件,办理行政不当行为检察监督案15宗。

五、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增强发展动力

加强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套机制探索。在全省率先修订完善《检察人员权责划分办法(试行),为上级制定相关文件提供重要参考。对办案组织进行探索,设立金融、知识产权、未成年人等专业办案团队。调整检察委员会职能,明确院领导办案办法,建立专家咨询制度,深入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建立与办案数量、质量直接挂钩的绩效考核办法,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加强办案流程监控,深化办案信息公开,完善外部评价反馈机制,初步形成内部监督、外部评价、自我约束三位一体的监督管理体系

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作为高检院在广东省的试点单位,积极探索审查逮捕诉讼化改革[]工作,提升司法亲历性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推动刑事案件“审查报告流程再造[]改革,在全国首创《表格式审查表》,推动审查表在侦查、批捕、起诉、审判等诉讼全流程使用,实现同一案件不同诉讼环节统一文书格式、统一证据体系、统一证据标准,起到前端引导侦查取证、中端规范审查起诉、末端服务庭审裁判的良好效果。以上两项改革经验均获省院和高检院充分肯定。

统筹开展智慧检务[]工作。制定我院《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向科技要检力、要效率、要质量、要规范、要监督、要数据。建设融合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绩效考评、案件情况分析等为一体的检察大数据智能信息服务平台,引入法律文书检验、案件质量评查等辅助工作系统,建设远程视频接访、提审和出庭一体化系统,推进讯(询)问和会议智能语音识别工作。全面运行案件信息公开微信服务平台,主动向当事人和律师告知案件进展情况,实现主动推送、掌上公开;电子卷宗实现全覆盖,为律师阅卷提供极大便利。

六、坚持党建引领,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教育。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推进党建标准化建设,把牢意识形态方向。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院班子成员带头开展10项专题调研,全院开展“学报告、学党章”知识竞赛等学习活动。坚决拥护中央司法改革、监察体制改革部署,深化改革与思想教育、政策解读同步,确保队伍思想不乱、工作不断。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提醒谈话、就职宣誓等制度,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夯实执法为民、勤政廉政思想根基。

多措并举提高队伍履职能力。建立各层级人员联席会议,开展盖洛普满意度调查、思想分析会,及时了解队伍问题。全员动员提炼南检精神、明确共同愿景,倡行参与式管理,开展“有为之星”、“金点子”评选等活动,推动检察文化建设,凝聚发展正能量。加强学习型检察院建设,创办《南检研究》、确立十大调研课题,分层分类分岗开展专项业务培训、业务竞赛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人员、千名侦防骨干人才、优秀通讯员等行业领先人物34个先进集体和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头雁效应”初步形成。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过去一年,我院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经济社会形势的深刻变化,面对群众司法需求的日益多元,我院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如法律监督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监督质量和效果需不断优化;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还未到位,对入额检察官和案件质量的双重监督需持续深化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获得感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力气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立足新起点、面向新时代,2018年我院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地方大局,回应群众司法诉求,提升检察工作品质,积极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教育,沉下身子强党建、抓落实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将十九大精神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旗帜鲜明讲政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二是强化服务大局意识,主动对接保平安、稳增长。积极参与平安南海、法治南海创建工作,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坚决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聚焦经济领域和网络空间新型犯罪,做好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风险防控和矛盾化解工作。主动融入区委工作大局,为供给侧结构改革、金融科技创新、食药品安全环境资源保护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加大对特殊群体的救助和保护力度,深入普法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能力,下大力气破难题、补短板。推动建立监督与支持有机统一的检警关系,强化对刑事拘留等侦查手段的监督制约。发挥作为广东政法大数据办案平台大数据分析系统试点单位的优势,强化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监督。提升监督工作“硬约束”,探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建立检察监督与监察委监督衔接机制。全面铺开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发挥检察机关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能作用。继续强化基层法律监督,推动派驻镇街检察室职能转型,促进基层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四是保持前瞻意识,勇闯难关促改革、推创新。继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检察权运行机制。深入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高度重视律师在促进司法公正中的作用,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加快推进智慧检务,提升司法办案现代化水平。

五是提升检察工作本领,坚持不懈抓队伍、保公正。落实精准教育、精细管理,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构建阳光司法机制,扩大检察“朋友圈”,完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增强司法办案行为规范程度,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区争当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先行区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注释: 

      [1]黑恶势力、严重暴力、两抢一盗以及黄赌毒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指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八类犯罪,两抢一盗犯罪是指抢劫、抢夺和盗窃犯罪,黄赌毒犯罪指卖淫嫖娼,贩卖或者传播黄色信息、赌博、制售毒品等犯罪。

        [2]法救: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其摆脱生活困境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3]帮教基地:为了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检察机关与企业、学校等社会机构合作,共同对未成年人进行帮教,由社会机构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临时监护、心理矫治以及跟踪考察等服务。

       [4]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检察机关对于被逮捕后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需要继续进行羁押而进行的审查活动。对于不妨害诉讼进行,不再具有社会危险性,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建议有关机关对其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5]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赋予了检察机关新的使命。2015年5月,中央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全国人大常委会也于同年7月,授权广东等13个省市区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两年的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两年试点工作期间,全国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053件。试点工作证明,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检察机关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和提起公益诉讼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大多数行政违法行为得到快速、有效纠正。2017年5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的报告》,会议指出公益诉讼制度设计得到充分检验,正式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要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提供法律保障。2017年7月1日起,新修订实施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正式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自此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均可提起公益诉讼。

        [6]两法衔接:是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该项工作是2011年中办、国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具体是:行政执法机关应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行政执法案件,公安机关对移送的案件应依法受理并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在这一过程中依法开展监督,确保涉罪案件被依法处理。

       [7]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具体是指:在坚持司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前提下,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以法院审判为中心,对于涉及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通过法庭审判进行裁决。

       [8]审查逮捕诉讼化改革:是指检察机关通过听证审查的开庭方式,更充分听取侦查机关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代理人等对案件的意见,对犯罪嫌疑人是否作出逮捕决定进行综合审查判断的办案形式。

       [9]审查报告流程再造:是指通过对公诉环节审查报告做“增与减”的处理,创设“表格式审查表”,以审查表为载体和抓手,将刑事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一并纳入审前程序格局,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枢纽作用,前端引导侦查取证、中端规范审查起诉、末端服务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10]智慧检务:是指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一步发展检察信息化建设的更高形态。主要目标是加强智慧检务理论体系、规划体系、应用体系“三大体系”建设,形成“全业务智慧办案、全要素智慧管理、全方位智慧服务、全领域智慧支撑”的智慧检务总体架构,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更有力的科技引领和信息支撑。

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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