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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4年1月17日在佛山市南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 2024-03-20 15:10:05   来源:区人民检察院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2024117日在佛山市南海区第十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郭俊峰

 

各位代表:

我代表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3工作回顾

2023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服务南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忠诚履职、为民司法,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

一、强化政治引领,切实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标准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组织全体干警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349场次,凝心铸魂增智;以接受区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为契机,深化思想政治、纪律教育,抓实整改,正风促干;大兴调查研究,对调研中发现的工作困难短板,拿出管用实招,长效加以解决。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定期分析研判情况,做好“三同步”,及时回应、引导涉检舆情7宗,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围绕案件质量指标下苦功夫,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年指标位居全市第一、全省前列[1]1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1案例入选全省典型案例[2]。借助“数字检察”提升法律监督效能,自主研发“案件流程监控智能自检系统”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软件。

二、围绕中心大局,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建设高水平平安南海。受理提请逮捕案件26783339人,批准逮捕1071126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2085825人,提起公诉33273760人。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重点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起诉1860人,办理因劳资纠纷故意纵火造成巨额损失的农某案和高速路强抢走私冻肉案[3];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妥善办理5件涉政案件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新部署新要求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7,妥善办理一宗涉网络、涉未成年人恶势力案件[4]依法追捕“425”涉黑专案主犯。开展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攻坚行动,斩断上下游犯罪链条,妥善从速办理缅北回流人员1110,办理的一宗高铁站员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被人民网等媒体深度报道[5]

合力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完善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机制,推动监检衔接更加顺畅,严把证据质量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111人,通过扎实办案触动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主动全额退赃,不断巩固强化“不敢腐”的高压态势。

厚植法治营商沃土,力撑制造业当家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178批捕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146人、起诉235人,办理南海区某上市公司欧美市场部总监职务侵占案[6];对77名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人员依法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建议对9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保障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持续发力落实涉企刑事“挂案”清理专项工作,9宗涉企刑事挂案全部清零,监督撤案11宗。全面推开企业合规工作,推进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规范化落实,办理企业合规案5件,协助外地检察机关办理2件,引导企业守法合规诚信经营。全力追赃挽损,全年共461宗案件退赃退赔8648.678万元,办理诈骗金额高达4.9亿元的杜某合同诈骗案,引导侦查机关查扣房产、冻结资金超过1亿元,及时止损[7];以释法说理引导犯罪嫌疑人袁某认罪认罚,为企业减少损失近百万元[8]

以能动履职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强化诉源治理,围绕案件办理中发现的企业非法排污、性侵案件多发酒店管理、摩的司机介绍卖淫等问题制发11份检察建议,均获相关部门采纳并落实整改。积极融入“百千万工程”,依法办理影响农村稳定和妨害乡村振兴的刑事案件,持续跟进农用地被非法占用系列案,助力城乡区域协调高质量发展。积极能动履职,向相关部门及时移送办案中发现的6名疑似精神病人线索,助力防范化解社会治理风险。倾力服务区域协调发展,依托镇街检察室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妥善处理因资金结算问题引发的涉及217名工人群体性劳资纠纷,精准护航“佛北战新”产业园建设。落实执法普法责任,重点针对防酒驾、防电诈、禁毒等领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86次,促进全民法治观念养成。

三、坚持司法为民,扎实办好检察民生实事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检察履职的着力点,认真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突出打击盗窃、抢劫、诈骗、黄赌毒等多发性犯罪,起诉942人。围绕特种设备安全、现制现售饮水机卫生、日本核辐射食品进口销售、医疗美容行业监管、AED配置设施建设、母婴室配置、住宅小区二次供水、一次性消毒餐具卫生、电动自行车安全等问题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9],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落实整改,构筑群众健康安全司法防线。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共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413件。完善罪错未成年人社会帮教体系,持续推进“归帆”“护航”司法项目[10],挽救迷途少年。不断完善“一站式取证中心”建设,牵头成立南海区“护童”民事诉讼志愿服务队,并移送线索6宗,支持被害人争取赔偿共计17.5万元,全面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针对点播影院、电竞酒店、盲盒市场、密室剧本杀等热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监督,纠治未成年人未经登记入住酒店监管缺位问题。66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邀请学生沉浸式打卡我院“道德与法治”展厅,播撒法治种子。

共建生态绿美南海。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起诉15人,依法办理全市首宗非法开采稀土案[11],保障生态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落实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制度,与各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协同履职,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件,通过办案保护金沙岛国家湿地环境[12],生态修复成效获社会各界认可点赞。“西江一号”非法采矿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讨生态损害赔偿费约1.8亿元[13]

将心比心服务群众。办理群众来电来访来信2186件,注重基层矛盾实质性化解,落实检察长包案责任,办结最高检、省院交办的2宗信访积案。精细认定梁某河非法转移被法院冻结财产1311万余元,维护申请执行人权益。[14]强化内外协作,主动挖掘司法救助线索,与区各部门横向联动形成综合救助合力,决定救助126件129人,发放救助金90.51万元,精准帮扶受困群众防止其因案致困返贫。

四、强化法律监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诉讼监督。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配合协作,出台《检察官挂钩联系派出所》等工作机制,以全面提前介入进一步推动侦查监督的协作配合,“两项监督”质效明显提升。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向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4份,精准监督“不刑不罚”。制发《检察监督意见书》336份,67名罪犯被及时抓获并交付执行,269名罪犯被投送监狱。制发《财产刑执行监督意见书》96份,确保财产刑执行落到实处。

做细民事诉讼监督。着力破解虚假诉讼案件发现难、取证难困境,发现虚假诉讼案件一宗,制发再审检察建议纠正错误判决。持续深化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制发类案检察建议助推提高裁判文书质量。规范失信惩戒措施的适用标准,办结民事执行监督案53件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纠正审判机关执行费划扣标准不统一、财产保全裁定不及时等问题。办理的一宗民事审判监督再审案件获法院改判,为当事人免除1321万余元的债务连带责任[15]

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受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84件,制发类案检察建议,推动审判机关完善保险产品的调查及处置规范指引。积极稳妥推进行政违法监督工作,聚焦违法占用耕地问题,督促区相关部门依法行政,办结土地领域行政检察案件5件,检察建议均获相关部门采纳,并及时整改。

做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全年共立公益诉讼案件278件,除上述专项监督外,我院还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磋商,督促加强对世界灌溉工程遗产“桑园围”范围内的文物开展保护[16],督促保护修缮万安善院[17],工作成效获人民日报等媒体报道。推动耕地占用税依法征收,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避免国有财产流失。督促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加强对“西樵大饼”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规范使用管理,保护“非遗”品牌。去年开展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消字号产品规范监督案件落实“回头看”,确保公共利益得以修复。针对“象岗岭”过千亩过火山林复绿进展缓慢的问题,积极拓展思路提出替代性修复方案,灵活使用公益诉讼损害修复赔偿金500万元,支持“象岗岭”复绿[18]

五、锤炼过硬队伍,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

持续用力培养人才,打造“活力南检”。注重文化育检,丰富各种活动,激发队伍“内驱力”。加强青年干警塑培,以“广东省十佳公诉人”为核心打造业务导师团队,“传拉赶”年轻干警加速成长,4名入职不足3年的青年检察官助理在8市18院“仰望星空”法律沙龙中斩获佳绩、夺得冠军。本年度1名干警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1名干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标兵型人才”,6人入选上级院检察业务人才库,1个集体和11名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严管厚爱倡廉正风,锻造检察铁军。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检务督察和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开展“专项检查+纪法教育+廉政家访”全方位管理,织牢织密内部“监督网”。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记录报告138条,调查核实在“三个规定”填报中被记录报告的检察人员17人次,筑牢司法廉洁“防火墙”。

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接受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抓好审议意见落实。向区政协常委会通报检察工作,接受民主监督。建设好设置在我院桂城检察室的市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拓展畅通民意反映渠道,丰富立法民主形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相关人员参加公开听证会196场次,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向犯罪嫌疑人发出《廉洁办案告知书》7216份,向公法司律等法律职业共同体人员发放调查问卷1100份,及时掌握各界对检察人员执法办案的意见建议,强化外部监督。接受案件信息查询6673条,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接听律师电话11415人次,安排阅卷1026次,依法尊重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2023年,我院取得的各项成绩离不开各位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有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落实检察新理念还要持续加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精准性、实效性还需提升。二是提升法律监督刚性方面还需努力“四大检察”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检察之力助力社会治理的效能还有待深化推进数字检察、队伍建设、改革创新等方面还需要加强

2024年工作思路

2024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努力为现代化活力新南海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增强政治自觉,以更高站位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主题教育成果更深融入检察履职,把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贯穿到每一项具体工作推进中、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办理上。

二是持续稳进提质,以更优履职保障南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各类犯罪,为经济社会公平、稳定、安全、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围绕区委“1114”工作体系,护航制造业建设发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助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助力南海经济社会发展协同共进。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以更深情怀践行人民至上。以如我在诉的情怀为民解难,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食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做好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工作,以公益诉讼助力绿美南海建设

四是聚焦主责主业,以更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检察一体履职,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融合发展。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扎实推进业务指标争先进位。加快数字检察建设,以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推动法律监督模式深层次变革。

五是注重自我革新,以更实举措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继续深入探索政治轮训与业务培训新模式,优化检察改革综合配套措施,以铁律管检、以文化育检、以真情暖检,强化检察队伍建设。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更加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不断开创新时代南海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南海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作出检察新贡献!

 


注释:

[1]案件质量指标:2020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印发《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2021年10月进行第一次修订。2023年4月,最高检再次修订《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进一步精简为46项,涵盖“四大检察”主要案件类型、主要办案活动、主要诉讼流程,以及立案监督、直接受理侦查案件、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所有检察监督方式。2023年,我院重点围绕46项指标扎实履职,有45项评价指标达优(仅“刑事抗诉率”一项未达优),整体案件质量位居全市第一、全省前列。

[2]1例最高检典型案例:我院对在网上售新型毒品咪达唑仑的犯罪嫌疑人孙某、巫某提起公诉,在原贩卖毒品罪的基础上,依法对巫某追加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孙某追加传授犯罪方法罪、强奸罪,实现对毒品犯罪的全链条打击。2023年6月,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惩治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失管涉毒犯罪典型案例。

1例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我院在办理甄某职务侵占、假冒注册商标一案中,发现假冒电缆分接箱流入高铁广州南站,存在安全隐患。遂及时向涉案单位发出排除安全隐患的检察建议书,促使被害公司与广州南站对接,协助鉴定并及时更换假冒的电缆分接箱,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也最大限度地保护了被害公司的品牌信誉。2023年3月,该案获评广东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

[3]农某案:2023年4月28日,嫌疑人农某因离职工资纠纷引发矛盾,蓄意报复雇主,在大沥镇盐步世贸五金城某五金建材店放火烧商铺,造成经济损失超过462万元。2023年8月2日,我院对农某以放火罪提起公诉。2023年8月11日,南海区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农某有期徒刑6年。农某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高速路强抢走私冻肉案:2022年1月,刘某等11人驾车在广佛江珠高速某出口逼停货车并挟持司机,抢走货车上价值60万余元的走私冻肉。2022年7月,我院对刘某等11人以涉嫌抢劫罪依法起诉,2023年6月,南海区人民法院判处刘某等11人三年至十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4]韦某等人恶势力组织案:2023年6月16日,我院对韦某等人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犯罪的涉网犯罪团伙,以涉嫌组织卖淫罪、聚众斗殴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处韦某等人有期徒刑九年至十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二审维持原判。

[5]高铁站员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2019年起,陈某等5人利用高铁站员工等职务便利,查询及出售演艺明星搭乘高铁的行程信息或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林某等3人通过向上述5人购买明星信息后,加价对外销售。8人违法得利合计56万余元。2023年5月,我院提起刑事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南海区人民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判决8人赔偿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赔偿金567530元,删除信息并公开道歉。该案被人民网、检察日报等媒体深度报道。

[6]某上市公司欧美市场部总监职务侵占案:我院依法办理南海区某上市公司欧美市场总监黄某和部长卢某职务侵占案,详细听取了被害公司意见,发现本案有同案犯王某、陈某尚未到案,且有多笔涉案金额未查清。经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成功抓获同案王某、陈某,追加认定职务侵占金额,促使各犯罪嫌疑人退回赃款共计1590316.94元,有力保护上市企业权益,帮助堵塞管理漏洞,办案效果得到企业肯定。

[7]杜某合同诈骗案:2021年至2022年,犯罪嫌疑人杜某伙同他人以同一批铝锭重复质押的方式骗取两家公司款项共计4.9亿元。案发后,被害单位反响强烈。我院依法作出逮捕决定后,引导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及时查扣嫌疑人名下房产、冻结银行账户资金合计超过1亿元,为被害企业最大限度的追赃挽损。目前该案已经移送上级院审查起诉,尚在处理之中。

[8]袁某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袁某在辞职时出于对公司不满的报复,私自远程侵入公司系统,锁死服务器内相关业务数据,导致公司主体系统瘫痪,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检察官通过耐心说理教育,促使袁某主动交代了密码,从而避免了公司更换设备近百万元的损失。2023年3月,我院以其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起公诉,并提出酌情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获得法院采纳。

[9]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①特种设备安全:我院对特种设备叉车安全生产开展专项监督,发现存在无证作业、无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等问题,立行政公益诉讼案32宗,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磋商函督促履职。

②现制现售饮水机卫生:我院针对现制现售饮水用机水质是否达标、滤芯是否经常更换等安全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对存在的无营业执照、无经营许可批件等问题,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58宗。

③日本核辐射食品进口销售:我院对辖区内违规销售日本核辐射区食品现象开展专项监督,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8宗,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磋商函督促履职。

④医疗美容行业监管:我院对辖区内医疗美容市场无证行医、医疗技术不规范、虚假宣传等问题开展专项调查,立行政公益诉讼案12宗。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建立区、街镇、社区三级卫生监督网络,以点带面督促医美机构规范经营。牵头组织区卫健局、区市监局召开工作会议,打破执法壁垒,推动两局统一对医疗美容虚假广告的执法标准。

⑤AED配置设施建设:针对我区AED管理制度不够健全、配置规划不合理、配置比例有待优化、个别导向标识缺失等问题,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0宗,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后召开公开听证会检验行政机关监管职责履职情况。

⑥母婴室配置:对我区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开展专项监督,就母婴室设施配备不完善、卫生条件差等问题立案18宗,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有关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

⑦住宅小区二次供水:针对我区多个小区未严格按照法律规范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建设、维护与管理,存在饮用水水质安全和设施使用安全等安全隐患问题,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7宗。

⑧一次性消毒餐具卫生:开展一次性消毒餐具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辖区内违规消毒一次性餐具的行为,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宗。

⑨电动自行车安全:针对我区近年来电动车行业违规改装、乱停乱放、飞线充电、火灾频发等问题,开展“电动自动车安全监督”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立案46宗。对部分商家销售违规改造电动自行车、违规为电动自行车解除速度限制等行为,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磋商函,有关情况得到有效整改。

[10]“归帆”“护航”司法项目2023年,我院“归帆”“护航”青少年司法项目对74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445次。其中,2人进入“同心圆”未成年人观护基地矫正,64人次参加成长工作坊。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53人次,邀请心理专家开展了5场家庭教育指导讲座。

[11]全市首宗非法开采稀土案: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李3人在小坑尾一带山地非法持续开采稀土,共销售稀土109250公斤(半成品),非法获利3906430元。经鉴定,小坑尾非法开采破坏稀土氧化物87.79吨(价值3326万元),析出稀土氧化物57.43吨(价值2176万元)。2023年9月8日,我院依法对非法开采稀土矿的李某等3人提起公诉。

[12]通过办案保护金沙岛国家湿地环境:2023年2月,群众举报南海金沙岛国家湿地公园内有人倾倒建筑垃圾,我院及时调查取证,立行政公益诉讼案,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举行公开听证会,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整改。为推动形成社会层面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法治共识,我院在金沙岛湿地公园先后举办了增值放流活动和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当地群众代表参加,凝聚全社会参与湿地公益保护的合力。

[13]追讨生态损害赔偿费约1.8亿元:院对“西江一号”非法采矿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向被告建某公司、李某追讨生态损害赔偿费约1.8亿元,并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2023年6月5日,南海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公开宣判,支持我院全部诉讼请求。截至12月15日,已收到损害赔偿款3000多万元,由于南海区检察院向法院申请了对被告的诉前财产保全,被告的房产、采矿权等财产在继续逐步执行过程中。

[14]梁某非法转移被法院冻结财产案:该案中,检察官针对嫌疑人的辩解引导侦查人员全面收集证据,准确认定梁某多次利用多人账户非法转移被法院冻结的股份分红合计1311万余元。南海区法院一审支持我院指控的罪名和事实,梁某认罪悔罪,且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履行完毕相关付款义务。我院通过精细办案,有效维护申请执行人权益。

[15]民事审判监督再审案件获法院接纳改判,为当事人免除上千万的债务连带责任:2023年1月,我院在办理的梁申请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中发现南海区法院与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本案同类案件同一法律适用问题上存在冲突、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问题。涉案公司收款时点是以吴某为股东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使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的行为是吴某个人行为,当事人梁在当时并未成为涉案公司的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并未参与吴某的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不应承担上千万元债务连带责任。遂就该案向南海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法院经审委会讨论,采纳我院意见,对该案启动再审并改判,梁遂免除13216471元债务连带责任。

[16]“桑园围”整体保护专项行动:桑园围2020年12月8日被评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2023年2月,佛山市桑园围整体保护专项行动正式启动,市、区两级检察力量联合开展调查,依托无人机管控平台对南海段开展实地勘察。针对桑园围南海段内的文物保护标志不规范、文物管护不到位等问题,我院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磋商协调,立行政公益诉讼案7件,督促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优化文物保存现状。7月,我院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共同验收整改成效。

[17]“万安善院”保护修缮工作:20231月,我院调查发现拥有140年历史的九江镇“万安善院”存在保护不善的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尽快落实资金进行全面修缮,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文物安全。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募集修缮资金开展修缮,使原本已年久失修、破败不堪的万安善院焕然一新,赓续一百四十年的慈善精神。该案件办案效果得到上级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肯定,先后登上“南方+”、《人民日报》客户端和《检察日报》头版。

[18]“象岗岭”复绿:2023年11月,里水镇象岗岭发生火灾已一年之久,该火烧迹地仍未完全实施更新造林。我院以公益诉讼案件为切入点,积极开拓思路,灵活运用替代性修复思维,助力党委政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更新造林同步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除治。我院向南海自然资源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协助该局和里水镇人民政府申请使用“公益诉讼生态损害赔偿”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恢复火烧迹地森林植被,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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