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南海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能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机构设置构成情况
南海区人民检察院设行政单位一个。有政工科、反贪污贿赂局和13个内设机构、1个行政直属单位、8个派出机构。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1个: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第二部分 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南海区人民检察院2014年收支总预算 7415.54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849.25万元;本年支出6633.67万元。
二、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南海区人民检察院2014年本年收入决算6849.25万元,按资金来源分类,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89.72万元;其他收入 459.53 万元。
三、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南海区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支出决算6633.67 万元。按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31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5662.98 万元;教育支出 52.92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1.2 万元,农林水支出19.9 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9.76 万元。
(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1、支出决算规模变化情况。南海区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6633.6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77.04 万元,项目支出1756.62 万元。
2、支出预算结构及具体安排情况。2014年部门预算中,按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占 0.17 %;公共安全支出占 85.37 %;教育支出占 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 4.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4 %,农林水支出,0.3 %,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3 %,住房保障支出4.97 %。
(二)2014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合计 140万元,比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下降3.59%,主要原因是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支出管理工作,努力控制和降低“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 万元,出国(境)团组数 0 个,人数 0 人。公务接待费 78 万元,接待批次121次,接待人数720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2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汽车购置数为: 0 辆,目前本部门汽车保有量为 22 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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