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南海区人民检察院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7年南海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二、 收入预算说明
三、 支出预算说明
四、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 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7年南海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 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 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七、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八、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 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 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2017年南海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 部门机构职能、设置
2017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分别是: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南海区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能是: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 机构设置
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有政工科、反贪污贿赂局和13个内设机构、1个行政直属单位、8个派出机构。
南海区人民检察人员构成:本单位共有行政编制192人,事业编制6人,离退休人员共32人。
(三) 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南海人民检察将按照区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担当意识,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新期待和新需求,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全面深化改革,全力提升法律监督水平,为南海区“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创造良好法治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扎实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涉食药假等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突出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2、进一步增强反腐意识,坚决惩治职务犯罪。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深入查办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大打击行贿犯罪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经济社会发展氛围。继续推进职务犯罪侦查信息情报系统第三期建设工作以及电子卷宗系统的深入开发应用,促进职务犯罪侦查、刑事办案、检察业务分析等工作向精细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促进强化监管、完善制度、封堵漏洞,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3、进一步增强公正意识,有力强化诉讼监督。切实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更好地发挥维护司法公正的职能作用。继续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积极开展支持或督促起诉。健全非法证据排除、量刑建议、错案防止等机制,加强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工作,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派驻镇街检察室的作用,深入构建基层法律监督体系,促进基层行政权、司法权的依法行使,提高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4、进一步增强攻坚意识,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按照党委和上级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改革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的研究,不断完善检察工作机制,探索出一套独具南海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新模式。重点探索检察机关建立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刑事案件速裁制度、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制度、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等。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改革大局观,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检察改革始终,广泛开展政策宣讲和谈心谈话活动,最大限度激发干警投身改革、支持改革的积极性,确保改革推进过程中思想统一、队伍稳定。
5、进一步注重科技强检。向科技要检力,向科技要效率,向科技要规范,构建制度化的工作模式,在整个运行模式制度化的基础上,开展全院的信息化工作,提前规划,整合信息系统,进行网点网络设施配套成型,利用科技逐步推进远程视频、远程提审等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规范化水平。
(四) 国有资产情况
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南海人民检察院国有资产明细:电器设备770万元, 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2450万元,家具用品252万元,交通运输设备681万元,文化体育设备23万元,专用设备46万元。
(五) 财税政策制度
南海人民检察院执行《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9724.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9724.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增加1798.8万元,增加22.69% ;财政专户拨款为0万元,占总收入的0 ,增加(减少)0 ;其他资金为0 ,占总收入的0,增加(减少)0 。
三、支出预算说明
1.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为9724.8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预算7152万元,占总支出的73.54%,比上年增加816万元,增长12.8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3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30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的增加。
项目支出2572.8万元,占总支出的26.46% ,比上年增加982.8万元,增加61.81% 。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两房”建设及信息化项目 。
2.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共1176万元,其中办公费235万元,印刷费10万元,邮电费30万元,福利费270万元,日常维修费34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3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3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手续费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0万元,公务接待费79万元,劳务费30万元,工会经费51万元,比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1440.29万元减小264.29万元,减小18.35%。主要是落实厉行节约,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2017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共 8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377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3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12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15.3万元,比上年增加23.02%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10万元,占4.6% ,比上年增加10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有因公出国(境)需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6.3万元,占58.66% ,比上年增加30.5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增加购置一辆囚车(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2.75万元,占33.85% ,比上年增加32.75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费83.55万元,占66.15%,比上年减少2.25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路桥费节省);公务接待费79万元,占36.69% ,比上年增加减少0.2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更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
五、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二部分 2017年南海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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