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欢迎收看本期《检察官说法》,
今天要和大家讲述的是“一根布带”的故事。
这个故事究竟发生了什么,
竟然让阅历各类案件的检察官都唏嘘不已?
这根“布带”又为什么如此“自责”?
想要知道答案,
赶紧一起看看吧!
我是一根普普通通的针织布带,“身高”5米,“体宽”2米,每天的工作就是帮助工人叔叔们拉运货物,现在已经服役1年了。
工人叔叔们对我很好,每次需要用我的时候都小心翼翼,会事先检查我的身体,看看我是否“安然无恙”。所以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得过病”,更没有做过“手术”。
我一直认为我的使命就是为工人叔叔们拉运那些繁重的货物。
直到那一天......
一、假期的开始
二、焦急的捆绑
当我再次看见外面的世界,周围已经聚集了几个我从未见过的陌生人,我唯一认识的就是我们老板,哦,还有一个邻居叔叔,他好像跟老板的关系很好。为什么他也会出现在这里?这时候不是都放假了吗?难道邻居叔叔也开始帮老板打工了吗?正当我疑惑的时候,老板一声焦虑的声响打破了我的疑虑。
“快,绑起来,这根布带铁定结实,用一年了都没出过问题。”老板焦急说道。
“哥们儿,这是用来拉货的,拉人不知道行不行啊?”那位邻居叔叔回答。
“没事的,我以前试过这样下去,你看,我现在不也好好的。”
“怕就怕.....”
“没事的,就是五楼下四楼,一下就下去了,帮我把家门打开,省下给开锁师傅的钱今晚正好请你吃饭了!”
“不错,不错,看我的!”
刚听完这段的对话,只感觉身体一阵眩晕,被人快速地绑在了什么东西上面。
当我回过神来,发现自己竟然被绑在了那位叔叔身上!
我的身体瞬间传来一阵冰凉,感觉接下来的事情会超出我的想象。
果然,当我随着那位叔叔走出人群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已经身处一栋居民楼的楼顶,他们要干嘛?
三、生命不可承受之重
我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我和那位叔叔被人拉着慢慢从楼顶放了下去。
随着四楼渐渐地朝我们靠近,我感觉那位叔叔的身体抖动的也越来越大,他拼命地想要镇定下来,我也紧紧地抱住他。
但就在这时,我突然感觉到身体传来一阵撕裂的疼痛,抬头一看,发现我在上空的另一半竟然出现了一道裂痕!
撕裂的感觉越来越大,那位叔叔也感觉到了不对劲,正当他想要抓向身前的墙壁时,
“砰!”
我被重重的摔到了地上,随着的还有那位叔叔。
接着我看见楼顶上悬空的半截布带,再看着身前只有一半的自己,知道糟了。
我看向那位叔叔,他只是一动不动地躺在血泊中。
很快远方便传来一阵救护车的鸣笛声,我也被人从叔叔身上解了下来。
后来我得知那位叔叔因抢救无效而死亡了。
“对不起,我没能拉住你.....”我内心悲痛地说着。
在我仍旧处于痛苦的时候,一位公安叔叔抱起了我,他变抱边说着,“就是它,把它带回去吧。”
然后我又被放进了袋子里,那里已经装着我的“另一半”。
原来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一般分两种,一种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即是指本来能够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死亡,但是因为自己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因此造成他人死亡的行为;一种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即是指自己虽然预见到了,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出现他人死亡的行为。”
而我的老板,对于我的承受能力过于自信,虽然他知道一旦我的身体承受不住,邻居叔叔会摔死,但老板仍然把相信自己的判断是没有问题的,很自信的把我绑在了邻居叔叔的身上,又很自信的把邻居叔叔从五楼放了下去……正是因为老板的过于自信,并且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造成了邻居叔叔死亡的这一结果,换句话说,老板的做法与邻居叔叔的死亡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因果关系。
而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后,我的老板小郑因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且据说他和与我一同坠楼的叔叔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老板小郑将分期赔偿他们人民币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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