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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说法 | 一根布带的自述:“对不起,我没能拉住你的生命....”
发布时间: 2019-08-12 09:41:19   来源:区人民检察院

大家好,

欢迎收看本期《检察官说法》,

今天要和大家讲述的是“一根布带”的故事。

这个故事究竟发生了什么,

竟然让阅历各类案件的检察官都唏嘘不已?

这根“布带”又为什么如此“自责”?

想要知道答案,

赶紧一起看看吧!

 


我是一根普普通通的针织布带,“身高”5米,“体宽”2米,每天的工作就是帮助工人叔叔们拉运货物,现在已经服役1年了。

 

工人叔叔们对我很好,每次需要用我的时候都小心翼翼,会事先检查我的身体,看看我是否“安然无恙”。所以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得过病”,更没有做过“手术”。

 

我一直认为我的使命就是为工人叔叔们拉运那些繁重的货物。


直到那一天......


一、假期的开始


这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周末,工人叔叔们都准备放假了,他们将我收在阴凉的储藏室中,临走的时候还对我说,“我们下周见。”

我很开心也很感动,觉得自己和叔叔们辛辛苦苦一个星期,终于都可以稍稍放松一下了。

就在我准备进入梦乡的时候,突然听到储藏室的门被打开了,是我们工厂的老板小郑。

他急急忙忙地抱我起来,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我就被装进了一个袋子里,然后就是漆黑一片,我不知道被带去了哪里。

二、焦急的捆绑


当我再次看见外面的世界,周围已经聚集了几个我从未见过的陌生人,我唯一认识的就是我们老板,哦,还有一个邻居叔叔,他好像跟老板的关系很好。为什么他也会出现在这里?这时候不是都放假了吗?难道邻居叔叔也开始帮老板打工了吗?正当我疑惑的时候,老板一声焦虑的声响打破了我的疑虑。

“快,绑起来,这根布带铁定结实,用一年了都没出过问题。”老板焦急说道。

“哥们儿,这是用来拉货的,拉人不知道行不行啊?”那位邻居叔叔回答。

“没事的,我以前试过这样下去,你看,我现在不也好好的。”

“怕就怕.....”

“没事的,就是五楼下四楼,一下就下去了,帮我把家门打开,省下给开锁师傅的钱今晚正好请你吃饭了!”

“不错,不错,看我的!”

刚听完这段的对话,只感觉身体一阵眩晕,被人快速地绑在了什么东西上面。

当我回过神来,发现自己竟然被绑在了那位叔叔身上!

我的身体瞬间传来一阵冰凉,感觉接下来的事情会超出我的想象。

果然,当我随着那位叔叔走出人群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已经身处一栋居民楼的楼顶,他们要干嘛?


三、生命不可承受之重


我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我和那位叔叔被人拉着慢慢从楼顶放了下去。

随着四楼渐渐地朝我们靠近,我感觉那位叔叔的身体抖动的也越来越大,他拼命地想要镇定下来,我也紧紧地抱住他。

但就在这时,我突然感觉到身体传来一阵撕裂的疼痛,抬头一看,发现我在上空的另一半竟然出现了一道裂痕!

撕裂的感觉越来越大,那位叔叔也感觉到了不对劲,正当他想要抓向身前的墙壁时,

“砰!”

我被重重的摔到了地上,随着的还有那位叔叔。

接着我看见楼顶上悬空的半截布带,再看着身前只有一半的自己,知道糟了。

我看向那位叔叔,他只是一动不动地躺在血泊中。

很快远方便传来一阵救护车的鸣笛声,我也被人从叔叔身上解了下来。

后来我得知那位叔叔因抢救无效而死亡了。

“对不起,我没能拉住你.....”我内心悲痛地说着。


四、再被带走

在我仍旧处于痛苦的时候,一位公安叔叔抱起了我,他变抱边说着,“就是它,把它带回去吧。”

然后我又被放进了袋子里,那里已经装着我的“另一半”。

我的眼前再次漆黑一片。


检察官,那条布带就在这里了。

“好的,我看看。”


装着我的袋子被打开,我的眼前是一个陌生的叔叔,想必他就应该是刚刚对话里提到的“检察官”吧。

再后来,作为“证据”的我,来到了法庭上,在法庭上我得知了,我的老板小郑被南海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起诉。过失致人死亡罪是什么?我老板并不是故意的,难道他这种做法会被判刑吗?在经过了庭审后,我知道了答案。


原来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一般分两种,一种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即是指本来能够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死亡,但是因为自己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因此造成他人死亡的行为;一种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即是指自己虽然预见到了,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出现他人死亡的行为。”


而我的老板,对于我的承受能力过于自信,虽然他知道一旦我的身体承受不住,邻居叔叔会摔死,但老板仍然把相信自己的判断是没有问题的,很自信的把我绑在了邻居叔叔的身上,又很自信的把邻居叔叔从五楼放了下去……正是因为老板的过于自信,并且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造成了邻居叔叔死亡的这一结果,换句话说,老板的做法与邻居叔叔的死亡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因果关系。

而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后,我的老板小郑因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且据说他和与我一同坠楼的叔叔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老板小郑将分期赔偿他们人民币80万元。


每当想起邻居叔叔的死,
我都会很愧疚
如果我再坚韧一点,
如果我再强壮一点,
如果我.....
可是这个世界什么“果”都有,
就是没有“如果”。

作为一个根布带,
我不会讲什么大道理,
我只知道,
生命没有重来,
意外没有彩排,
当我们要和他人接触,
那就应该保护双方的安全,
可不要因为
“疏忽大意”或者“过分自信”
而酿成大祸啊!

更不能因为一时的“好心”,
而忽略了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逝者已矣,
悲痛总是留给了身边的亲人朋友。

作为一根布带,
我希望所有的布带伙伴,
都不再被安排做这样的事。
但主动权并不在我们自己手上,
聪明的人类啊,
你们能听到我的心声吗?

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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