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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鱼”消失,“玲玲”登场!台风天,单位停工,工资也能停付?
发布时间: 2019-09-23 09:28:56   来源:区人民检察院

据中央气象台今日(9月5日)上午发布消息,今年第13号台风“玲玲”已于今天加强为超强台风级,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6级(52米/秒),十二级风圈半径50~70公里,即将进入东海。


而就在前两天,原本信誓旦旦向广东袭来的第14号台风“剑鱼”,却已于昨日(9月4日)02时被中央气象台停止编号。这也让刚刚遭受过第11号台风“白鹿”侵袭的佛山市民长舒一口气。


那么在这接二连三的台风预警当中,如果我们真的再次遇上台风,除了需要注意自身安全以外,还需要了解哪些有关我们自身权益的法律知识呢?


 

01
行道树、广告牌砸车伤人,咋办?


 


对于行道树来说,林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通常要证明其对林木已经尽到了管理、维护的义务。需要说明的是,很多时候,林木的折断表面上是由于自然原因造成的,但实质上与所有人或管理人的过错有关。


同样,路边的广告牌(店招属于广告牌的一种)伤人,可以向广告牌的所有人或管理人追究责任,如广告公司、广告发布企业等。



如果是车辆损伤,车主又买过车损险的,建议车主先报警、固定证据,然后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理赔后,依法可向责任人追偿。


02
单位停工,工资可以停付吗?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在极端恶劣的天气条件下,除个别特殊岗位外,各企事业单位应积极响应政府的停工动员,给劳动者放假,并正常支付工资。即使单位不停工,也应该允许劳动者请假,请假不应克扣工资。


03
家、车库漏雨,物业有责吗?


 


暴雨、台风虽然属于不可抗力,但对其造成的灾害可以预防,使其损害得到减少或避免。


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业主按规定交纳了物业管理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公司就应当及时对业主建筑物共有部分包括楼顶、外墙、供排水设施进行检修。如果物业未尽维修、养护、管理之责,对损害的发生就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对于地下车库进水问题,物业公司作为管理人,平时应对地下车库的挡水、排水、防渗漏等方面做好相应的工作,并在险情发生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排水措施。


如果险情无法排除,物业公司有义务及时通知业主将财物移出车库,从而避免损失发生或进一步扩大。如果物业没有及时排除险情又未能及时通知业主,从而导致业主车辆受损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04
航班取消机票打水漂,怎么退赔?


 


因台风取消航班,旅客滞留机场的,航空公司或机场应提供免费食宿,此外也应该接受旅客的退票要求。


而退票的比例及赔偿标准,各个航空公司都不一样,大部分航空公司都有服务承诺,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旅客可以根据其服务承诺去退票以及提出补偿。


05
因台风导致发货延迟,是违约吗?



 

根据《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台风属不可抗力,因此可免除违约责任。但在另一种情况下,当事人是需负一定责任的。例如应在本月1日发货的,但拖到4日台风来临才发,那么就不能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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