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键字:
检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报道
新华社:广东佛山南海检察机关全力追赃挽损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 2024-08-28 09:37:13   来源: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佛山某商贸公司送上的表示感谢的锦旗,原因是检察机关帮助其挽回了1700多万元损失。该商贸公司表示,公司刚从外地迁入佛山,这笔钱准备在佛山投资建厂,没想到被财务人员侵占,多亏检察机关想方设法帮其追回款项,令其对佛山的营商环境更有信心。

2021年2月至5月期间,在佛山某商贸公司任职会计兼出纳的戚某,利用管理公司银行账户资金的职务便利侵占公司钱款合计约2200万元,对被害公司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案发后,经检察官释法说理,戚某陆续向被害公司退还了804余万元,但其表示无力偿还余下的1400余万元。

戚某涉案期间的银行流水显示,涉案赃款中有1000余万元都被用于直播平台充值,打赏主播。平台作为第三方对该部分钱款是否构成善意取得,影响到后续能否予以追缴发还。为了最大程度地弥补被害公司的损失,检察官积极搜寻关于涉案赃款用于直播打赏的性质认定和处置的理论学说、法律法规和生效司法判例,并结合此案案情进行分析。检察官认为,此案中戚某在直播平台的单日消费基本在万元以上,部分甚至高达十余万元,明显与直播平台提供的低成本表演服务对价不对等,且直播平台未设置用户单次、单日或单月最高打赏限额和提醒功能,存在明显监管漏洞,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因此,直播平台对涉案赃款不构成善意取得,应予以刑事追缴。

检察官就此撰写请示报告给上级检察机关,在得到同意回复后于2023年2月13日通知公安机关冻结直播平台银行账户。同年3月10日,南海区检察院对该案依法提起公诉,并向法院提交《涉案财产处理建议书》,详细罗列不认定为善意取得的理由和法律依据。2024年4月24日,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全部指控意见,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戚某有期徒刑四年,罚金4万元,同时将直播平台被冻结账户中的960余万元发还给被害公司。

该案是南海区检察院加大追赃挽损力度、护航民营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南海区检察院积极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健全完善涉企犯罪案件办理机制,强化能动履职,充分运用认罪认罚制度,最大限度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努力实现民企损失最小化,办案效果最大化。

(文/ 李荣  通讯员/陈洁萍)

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主办: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12309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天佑南路11号 邮编:528200
技术支持:南海区政务网络中心   粤ICP备2022077934-1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502003020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