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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高标准严要求推进电子卷宗系统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 2016-05-26 15:37:56   来源:人民检察院

 

    2015年底,我院根据上级要求部署,着力推动电子卷宗系统工作,通过与公安机关沟通、加强技术支撑、提高保障程度等手段,高标准、严要求推进该项工作。目前,我院全部案卷已经实现侦查环节电子扫描、证据传输平台专门传输以及与高检院电子卷宗系统的无缝衔接,且全部电子卷宗可复制编辑、有摘要提示,既减轻了检察环节压力,又有利于我院集中资源解决电子卷宗安全保障、存储应用等深层次问题,契合了我院案件量大、办案人手紧缺的现实,公安环节电子卷宗生成率达100%。

 

    1.端口前移,解决工作量大及重复劳动等问题。近年来,我院年均受理审查起诉案件达6000余宗,如果到检察环节再扫描形成电子卷宗,势必出现投入过大、扫描塞车以及拆卷重装重复劳动等问题。为此,我院在对不同工作模式利弊分析的基础上,决定由院领导出面与公安机关深入沟通,争取采用公安环节扫描、电子卷宗随案移送的模式。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在全区镇街所有派出所配置了扫描仪等设备,由各派出所针对所办案件从案卷封面到封底、从初始案卷到补充证据案卷全部全程扫描,实现书面案卷、电子案卷同步移送,今年来已经移送电子卷宗372件。

 

    2.注重效率,解决电子卷宗传输和衔接问题。电子卷宗形成后,如果采用一案一光盘形式移送,势必会带来光盘读写、复制以及与涉密系统衔接等问题,经与公安机关沟通后,我院决定采用南海公安分局自行开发设计的案件证据传输平台,以网络形式传输电子卷宗,在节约资源的同时提高电子卷宗导入高检院电子卷宗系统的效率。目前,我院日均受理公诉案件量达28件,基本实现在决定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编辑、上传以及与统一系统对接等工作。

 

    3.技术先行,解决检察环节扫描及保密问题。对于我院立案侦查以及公诉环节自行核实、收集的证据,我院通过购置高速扫描仪、设置专人和专门卷宗扫描室等方法有效解决。同时,为防止出现泄密、毁损卷宗以及其它问题,在卷宗扫描室高标准配置视频监控系统,购置高清摄像枪、磁盘阵列柜、大容量硬盘、交换机等硬件设施,确保扫描室没有监控盲区,实现全程录像,且监控录像保存长达1年,基本满足了录像保存至审判机关作出生效裁判、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侦查机关撤销案件之后的需求。

 

    4.深入应用,解决电子卷宗编辑使用及开发利用问题。为发挥电子卷宗助力办案作用,我院在工作部署阶段就提出,通过采购高端扫描仪解决电子卷宗只能阅读不能编辑的问题。同时,采购专门软件,为电子卷宗设置证据目录标签,方便承办人快速翻页使用。目前,公诉环节电子卷宗使用率达90%以上,极大节约了办案资源。为丰富我院办案数字资源,发挥大数据引领办案作用,我院还建立了服务器和存储系统,专门收集、存储电子卷宗内容,编写电子卷宗系统与我院档案管理系统的衔接软件,为下一步深入挖掘数据资源、提高数据价值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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