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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丨佛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我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18-08-30 08:46:15   来源:人民检察院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佛山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紧紧依靠全市人民,坚决打赢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作出贡献。请广大人民群众行动起来,积极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相关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安全。

    一、举报对象

    重点打击的10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讨账队”和“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二、举报渠道

1. 市公安局

受理关于以上10类黑恶势力线索的举报。

电话:13889929773(24小时),

网站:http://www.fsga.gov.cn“公共邮箱”。

2. 纪委监委

受理关于以上10类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的举报。

电话:12388(工作时间),

网站:http://guangdong.12388.gov.cn/foshanshi/

3. 扫黑

受理关于以上10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线索的举报。

电话:83035995(工作时间),

邮箱:fssh@fszfw.gov.cn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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