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合适保证人制度,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有效开展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工作,帮助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家庭和社会,南海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于2020年3月18日在我院4楼会议室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培训会暨合适保证人动员会,我院副检察长苏劲韵、第三检察部科室负责人朱小娟及第三检察院全体干警、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朗晴心理援助中心心理咨询师、佛山市南海区启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其他社工机构等参与座谈。
第三检察部主任朱小娟首先发言,介绍了第三检察部的发展历程,详细讲解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业务的理念与特点,建立帮教小组,检察机关与社会服务机构合力促进教帮教工作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讲解了合适保证人的工作内容,号召适格的社会服务机构积极探索和开展合适保证人工作,贯彻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平等适用,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随后,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李妙玲介绍附条件不起诉案件流程及社会服务机构在帮教工作的注意事项。接着,优秀社工代表马锦彬作社区帮教工作的经验分享。苏劲韵副检察长出席座谈并参与社工交流。在苏劲韵副检察长的组织下,第三检察部与社工就帮教工作展开讨论,气氛十分活跃。
苏劲韵副检察长最后总结发言,对社工机构在帮教工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予以肯定,并鼓励创新帮教思维与帮教方式,帮助失足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顺利回归社会,有效杜绝再犯罪。同时,要贯彻落实新修订《规则》第463条中合适保证人等相关规定,探索开展合适保证人工作,为涉罪未成年人平等适用取保候审措施提供创新型保障,提高社会服务机构监管教育的质量,促进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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