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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发布时间: 2022-01-24 15:16:04   来源:区人民检察院

1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教育部发布《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下称《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法治副校长的聘任和管理、业务培训和工作保障、评价考核和表彰奖励等工作。

《工作规定》的发布基于怎样的考量?在“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这道时代命题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将交出怎样的“答卷”、怎样更好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对此,最高检第九检察厅负责人、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实践探索“全面开花”

青少年的价值取向关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全面依法治国必须从娃娃抓起。

2021年,《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出台,要求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

作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机关和唯一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政法机关,检察机关肩负着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大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

2021年6月正式施行的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结合实际,根据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可以从司法和执法机关等单位聘请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

“‘两法’将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践探索上升为了法律制度。”最高检第九检察厅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检察机关积极争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支持,大力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队伍不断扩大。截至2021年9月底,全国共有3.9万余名检察官在7.7万余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实现全国四级院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常态化。最高检联合教育部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共开展巡讲9.65万次,覆盖10.8万所学校和8050万名师生。

检察机关持续探索,为学校、师生、家长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教育产品,研发一批涵盖校园欺凌、网络安全、预防性侵害等贴近未成年学生法治需求的精品法治课程,在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自护意识等方面效果明显,受到广大师生、家长欢迎。

为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检察机关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创新法治教育方式。如加强网课建设,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开设“守护娜荷芽·远程法治课堂”,与教体局专网互连互通,一次讲座可覆盖6万余名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停课不停学”,形成了线上线下一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新态势。

随着检察机关法治副校长工作的深入开展,法治副校长越来越凸显“实职化”,不仅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还参与校园安全建设,协助学校开展安全管理和依法治理,加强未成年学生保护。

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

据最高检第九检察厅负责人介绍,随着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一些如法治副校长的聘任和管理工作缺乏规范、履职内容和履职方式不明确等新情况新问题逐渐显现,亟需制定规范性文件,为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划定“参考系”、设置“教科书”。

“经与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协商,我们起草了《工作规定》。”最高检第九检察厅负责人介绍,《工作规定》对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适用范围、主要职责、履职方式、任职管理、业务培训、考核评价等作出具体规定。

在履职内容上,《工作规定》要求法治副校长着力督促学校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协助学校建立完善预防性侵害、性骚扰和预防校园欺凌等校园安全防控工作机制。

在履职范围上,《工作规定》明确法治副校长除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外,还应当指导学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会同学校、相关部门,联合司法社工等对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以及被判处非监禁刑的学生实施精准帮教、家庭教育指导,协助学校依法处理安全事故纠纷,参与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等。如法治副校长发现校园周边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以通过公益诉讼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加强管理,防止危害学生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在履职方式上,《工作规定》明确了法治副校长参与制定学校相关制度、开展法治教育、法治体验、法治学习、建设法治社团、提供法律咨询、举办法治培训等在内的履职方式。同时,法治副校长还可以结合学校工作安排、检察机关案件办理情况,在开学季、毕业季、“六一”儿童节、国家宪法日、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工作。

“《工作规定》的出台,将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在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强化青少年综合司法保护、助力平安校园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具有积极意义。”最高检第九检察厅负责人表示。

配合“作战”质量效果双提升

一直以来,最高检、教育部对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都高度重视,并在工作中互相支持、互相配合。

2018年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分析了校园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多年来,各地检察机关在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中,联合教育行政部门狠抓“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对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校园性侵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1年,新修订的“两法”赋予了检察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的更重责任。

下一步,教育部将采取哪些措施,支持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充分履职?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介绍,中小学聘任法治副校长,对于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提高学校治理水平是行之有效的方式。教育部积极与最高检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推动在中小学普遍建立实施法治副校长制度。

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检察院等有关机关建立法治副校长人员库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法治副校长不缺位,规范法治副校长任职管理。

教育行政部门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制定实施法治副校长培训方案和规划,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提升培训效果,提高法治副校长履职水平。

教育行政部门将指导学校将支持法治副校长履职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为法治副校长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建立有效的沟通联络机制和日常工作协调机制,积极支持、配合法治副校长开展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将指导学校建立法治副校长工作评价制度,对法治副校长的工作情况作出评价,为派出机关提供业绩考核、评奖评优的参考依据。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对开展法治副校长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教育行政部门与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密切合作、完善工作机制,支持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充分履职。”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表示。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此次《工作规定》的发布,是检察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把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要求,落实新修订“两法”的法律规定,推动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的有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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