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4日下午,我院第一党支部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张文娟同志主持会议,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豪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
在前期部署自学自省、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基础上,会上,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带领支部党员重温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通过深入讲解,促使党员深刻领悟党的重要会议和讲话精神,牢记党章内容,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筑牢思想根基。
张文娟同志代表支委会向全体党员汇报了第一党支部2021年党建工作情况,并通报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问题措施及整改情况。支委委员带头从政治、思想、能力、学习、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全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体党员认真对照检查、自我剖析,互相批评指正。在严肃认真的氛围中,“红脸出汗”取得良好效果。每位党员都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不足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并明确了整改措施与努力方向。最后,全体党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民主评议。
会上,张豪同志对第一党支部建设及支委委员提出切实批评意见与建议:一是希望第一党支部保持优良作风,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为民服务、为大局司法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与检察自觉,切实增强“责任在我”的担当意识。二是抓党建工作要高处着眼、小处着手,以实际行动解决党员群众问题诉求。年轻党员干部要积极献言献策,主动担当作为,增强工作的创造性。三是要增强忧患意识,防微杜渐,对学习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针对性改进,切实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以昂扬状态开启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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