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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三个规定”,严防司法干预——记第三党支部开展学习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宣讲活动
发布时间: 2022-04-19 17:01:37   来源:区人民检察院

为保障检察权依法依规运行、检察官依法公正履职,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促进防治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2022年4月11日上午,我院第三党支部特邀请院党组成员、纪检监察室主任韩英蕾向第三党支部全体党员及金融检察室全体干警宣讲“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相关规定暨警示教育。

会上,韩主任对高检《关于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处理处分工作指引》进行重点辅导,结合高检通报的典型案例,重点围绕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具体情形、重大事项记录填报流程、相关问题的处理处分以及应当填报的情形等内容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并向大家进一步明确“咨询案件性质认定、法律责任等法律政策问题”以及“高检院2020年在新闻发布会上提到的四种情形”属于不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行为,无需填报。同时,韩主任还结合典型案例,解读了执行“三个规定”的“逢问必录”重要性、必要性,并对如何更好地落实“三个规定”提出明确要求。韩主任针对部分党员干警提出在履职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及疑惑进行互动,让大家进一步理清了政策界限、澄清了模糊认识。

会议结束后,党员干警们纷纷表示本次宣讲会内容丰富,讲解细致,收获满满,在接下来的检察履职中,将持续做好“三个规定”记录填报工作,更加自觉的“有问必录”,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办案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以“三个自觉”强化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对司法更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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