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5日,九江镇检察室在走访九江镇派出所时获悉,该所破获的一宗开设赌场案中,犯罪嫌疑人陈某、田某因证据不足,由我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案卷中有一份证实犯罪嫌疑人陈某是九江派出所特情人员的证明。经初步核实,陈某并不是该所建档的特情人员。九江检察室敏锐地发现该事件的背后存在干警违纪、违法,甚至是渎职犯罪的可能性。随后,九江检察室向我院及反渎局领导汇报该案具体情况,在得到领导批示后主动介入调查。
在介入该案调查工作的同时,九江检察室对陈某、田某等人开设赌场一案依法进行刑事诉讼监督,主动对该案全部案卷进行调阅,全面分析我院对该案不批准逮捕的原因,并发现该案可通过补充证据从而证明陈某、田某涉嫌犯罪的证据达到逮捕标准。随后,九江检察室耐心、专业地指导九江派出所干警从三方面对证据进行补充、加强工作:一是重新对涉案的参赌人员进行询问,重点是记录陈某、田某在赌场内的语言、行为。以及认为他们是赌场经营者的细节,并制作相应的辨认笔录;二是加强对同案犯的审讯工作,特别是要查清陈某、田某的是否为赌场经营者的细节;三是重新抓捕陈某、田某,加强对陈某、田某的审讯工作。办案民警根据指导意见对证据进行了补充、加强,并获得证据突破。同月13日,九江派出所以陈某、田某涉嫌开设赌场罪重新向我院呈请批准逮捕二人,我院依法对二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九江派出所经过多番努力,目前已将犯罪嫌疑人田某抓获,而对陈某仍在追捕中。
九江检察室立足基层,发挥基层派出单位的地利优势,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检察室如何进一步探索开展工作提供了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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