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外来务工人员因讨薪与雇主发生矛盾,进而用刀砍伤雇主。近日,我院以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黄某海。
经审查查明:2014年9月10日下午,被害人董某为在南海区桂城平南某厂办公室内,与其厂里的一名叫黄某海的男员工因工资结算问题发生纠纷。因之前两人已因该工资结算问题多次磋商未果,后犯罪嫌疑人黄某海在外纠集“亚强”、“亚勇”、黄某昌及三名不认识的男子(均在逃)等七八个人手持西瓜刀、铁水管等工具来到被害人的办公室内再次要求被害人重新计算工资。但被害人不同意,双方再次发生口角,犯罪嫌疑人黄某海进而对被害人进行殴打。经鉴定,被害人左前臂刀砍伤,左桡骨中段开放粉碎骨折并骨缺损,右中、环指远节刀砍伤并骨质、皮肤缺损,为轻伤二级。犯罪嫌疑人黄某海等人作案后立即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2015年3月12日犯罪嫌疑人黄某海被抓获归案。经审讯,黄某海对上述纠集多名男子手持西瓜刀、铁水管等工具窜到桂城平南某厂办公室进行殴打老板董某为的犯罪行为作出供述,辩解自己是因为讨薪未果才打伤被害人的。现该案在进一步侦查过程中。
该案再一次引起我们对“暴力讨薪”问题的关注,虽然我们现行有法可依,但务工人员并不懂得如何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使用暴力伤人或自残的方式来讨薪和实现自己的诉求,因此建议相关的普法教育活动中可重点普及维权的法律步骤和手段,并提供案例参考,反面教材案例作为警示,成功维权的案例作为引导,可使务工人员认识到合法的途径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不需要使用过激的行为,“暴力讨薪”往往会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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