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收到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呈捕的一宗发生在十年前南海狮山的特大刑事案件,经依法细致审查,最终以抢劫罪批准逮捕嫌疑人何某生。
经初步审查查明:2005年11月23日11时,犯罪嫌疑人何某生(男、1984年3月12日出生)、雷某亮(在逃)、骆某胜(服刑中)三人在西樵汽车站旧址附近假借打车去三水的名义,雇请被害人谢某成(小客车司机)。三犯罪嫌疑人坐上谢某成的蓝色长安之星小型面包车,后经樵金路、桂丹路来到321国道,当车行驶到321国道一废旧厂房时,雷某亮要求谢某成停车。在谢某成停车后,雷某亮立即从驾驶位的后面,用胳膊勒住谢某成的脖子往后面拉,坐在副驾驶位置的何某生就用手抱住谢某成的双腿,用事先准备好的铁丝捆住谢某成的双腿,后将谢某成拉到后排。到后排后雷某亮、骆某胜一起控制住谢某成,并要求何某生开车走。由于谢某成反抗,雷某亮、骆某胜就对雷某亮、骆某胜进行殴打,并抢走谢某成身上的钱包和手机,最后雷某亮用身上的衣带勒住谢某成的脖子,致使谢某成窒息而亡。后来由于何某生对路况不熟,心里紧张,当行驶到在321国道红星路口路段,车辆发生了侧翻。翻车后,何某生、雷某亮、骆某胜弃车而逃。
案发时三名犯罪嫌疑人年仅20出头,正是在踏入社会一展抱负的好年华,却因好逸恶劳,为钱财残忍夺去他人生命。何某生因自知道有命案在身,在其结婚时也不敢去登记,也不敢回老家摆喜酒,甚至不敢回老家拜祖先,多年来其妻子也不知道枕边人是一个杀人犯。如今何某生被抓捕归案,也才刚过而立之年,其在供述中为自己年轻时冲动鲁莽的罪行深感懊悔,但已于事无补。年少一时冲动害人,换来十年恐惧逃亡生涯和最终严刑制裁,本案从反面教育广大年轻务工人员,切勿贪图钱财、好逸恶劳,只有踏踏实实,才能平平安安。
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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