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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依法批捕涉案假币数额巨大的十八名犯罪嫌疑人
发布时间: 2015-12-09 16:06:58   来源:人民检察院

    近日,我院经认真审查,以涉嫌伪造假币罪;出售、购买假币罪依法批准逮捕何某清等18名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查扣了制作假币工具一批,查扣假币约300多万元,是近年来涉及数额巨大的假币的犯罪,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严重危害到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严厉打击犯罪,我科办案人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收集相关的证据,为顺利办理该案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犯罪嫌疑人何某清在高州市某村某号利用工具制作假币。犯罪嫌疑人吴某华、梁某武向何某清购买假币,购买假币后再将假币以面值100元假币收取14至15元人民币不等分别销售给犯罪嫌疑人朱某勇、陈某新、黄某清、甘某妹、黄某平、周某生、甘某妹、吴某新、邱某伟、邓某成、杨某成、杨某明、黄某坚、陈某燕、莫某。朱某勇等人购买假币后分别窜至佛山市南海区、顺德区、三水区等地方的菜市场、超市进行“散货”。2015年9月4日,侦查员分别在高州、南海等地将犯罪嫌疑人何某清、吴某华、梁某武、朱某勇、陈某新、黄某清、甘某妹、黄某平、周某生、甘某、吴某新、邱某伟、邓某成、杨某成、杨某明、黄某坚、陈某燕、莫某抓获归案,并查扣制作假币工具一批,查扣假币约300多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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