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键字:
检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检务公开 > 案件发布
我院批准逮捕滴滴骗单案10宗16人
发布时间: 2018-12-05 09:35:08   来源:人民检察院

  2018年8月9日,我院以诈骗罪批准逮捕通过作弊方法虚构乘客及行程向滴滴平台骗取巨额车费的16名犯罪嫌疑人。

  经初步审查:犯罪嫌疑人均是利用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的拼车打车软件存在漏洞之机,自己或者委托他人冒充乘客拼车打车,以自己身份注册的滴滴司机账号或者借用其他滴滴司机的账号进行接单,先通过打车拼车软件向公司谎报有第一单乘客上车,接着再冒充乘客拼车打车,再通过拼车打车软件向公司谎报接到第二单拼车乘客,然后以较短距离(通常行驶1-2公里)在打车软件结束短途拼车行程,而一直不结束长途行程,产生大额车费单,而后向滴滴公司谎称拼单不成功,让滴滴公司退回司机长途行程车费,由此诈骗滴滴公司的巨额车费。我院受理这类滴滴骗单案共10宗16人,涉案总金额达到40余万元。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平台的发展给人们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同时也滋生出一些新型犯罪。该滴滴骗单系列案就是互联网+时代滋生的新型犯罪,我院对该系列案高度重视,首先,提前介入、积极引导取证。我院指派检察官及时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讨论案件,了解案件进展,提出侦查方向和重点;接着,主动汇报、积极研讨案件。一方面我院及时向市院侦监科汇报,争取上级院的指导;另一方面我院承办案件的六名检察官对案件的定性和法律适用进行了充分的研讨,确立了统一的标准。同时分别从纷繁复杂的材料中,全面梳理全案证据,认真细致审查案件,最终以诈骗罪对全部10宗案件16名嫌疑人批准逮捕。

 

 

 

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主办: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12309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天佑南路11号 邮编:528200
技术支持:南海区政务网络中心   粤ICP备2022077934-1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502003020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