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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不起诉人周某某向我院赠送锦旗
发布时间: 2019-08-29 09:04:24   来源: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8月6日下午,我院对被不起诉人周某某宣告不起诉,在宣告完毕后,周某某拿出了两面锦旗,分别送给我院及我院公诉科,其表示,非常感谢检察院认真细致的审查,对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责表示赞许。

周某某故意毁坏财物一案,起因是同住一栋的邻居施某某私自将一楼车库改装为冷库,冷库运行时发出的声音、热量、气味对周某某等邻居产生了影响,周某某担心冷库会爆炸危及家人安全,于是剪断冷库的电线,使压缩机无法制冷,导致储存在冷库内的肉类产品变质损坏,造成施某某的经济损失。我院在审查起诉该案时,先主动听取被害人、辩护人的意见,再邀请人大政协代表、各机关相关部门人员和被害人、辩护人、周某某一起参加本案的公开听证会,周某某的认罪态度良好,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除公安机关建议依照起诉意见书处理外,其他与会人员均同意对周亚勇作相对不起诉。

2019年8月6日,我院对周某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处理。

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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